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启动:严查违规承诺收益行为
■本报记者 吉雪娇
在快速发展的背后,互联网保险亦存在风险隐患。近日,中国保监会联合十四个部门印发《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金融投资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将重点整治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等三个领域。
排查万能险产品相关风险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实现了持续较快发展,中国保监会始终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及时制定适度监管规则,风险状况总体可控,但部分风险隐患亦被认为需要高度关注。
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针对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将重点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进行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
具体措施方面,包括加强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产品信息,满足消费者知情权;排查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包括高现价产品)相关风险,出台有针对性的监管政策;加大互联网高现价业务查处力度,对于存在违规问题的公司予以严肃查处等。
与此同时,针对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将重点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行为;保险公司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引发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保险公司在经营互联网信贷平台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风控手段不完善、内控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严格落实第三方存管制度要求
此外,针对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将重点查处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依托互联网以互助等名义变相开展保险业务等问题;以及不法机构和不法人员通过互联网利用保险公司名义或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进行非法集资。“保险机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业务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开展合作,保险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通过互联网跨界开展金融活动实现监管套利。”《方案》指出。
作为配套措施,《方案》还要求,“互联网保险从业机构应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要求,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依靠举报和重罚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不当行为,对违法违规机构进行严厉查处”。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给出了“时间表”。据介绍,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年,分为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和总结报告三个阶段。目前摸底排查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步将进入查处整改阶段,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排查发现的相关问题限时、全面整改。适时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处理力度,对于违规经营的市场主体采取叫停业务、责令整改等监管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等行为,此项工作将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此外,最后的总结报告阶段会在2017年初完成。
“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是促进互联网金融保险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规范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监会有关人士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的原则,区别对待、分类施策,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对正常开展业务的机构积极鼓励,持续监管,督促其规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