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全链条监管从严:90家企业中止或终止审查
IPO审核全面从严态势下,年内IPO被否企业接连出现。
近日,证监会公告,克拉玛依新科澳石油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未获通过。业内专家表示,随着监管部门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深化以及对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进一步加强,预计将有更多IPO被否案例出现。IPO全链条的从严监管正推进市场进一步健康规范。
90家企业中止或终止审查
证监会近期更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企业情况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90家企业中止审查或终止审查。其中,上交所中止审查企业27家,深交所中小板中止审查企业10家,创业板中止审查企业21家;已公布的终止审查企业则有32家。
从中止审查的情形来看,多数企业因申请文件不齐备等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还有部分企业因为发行人主体资格存疑或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受限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或发行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其他导致审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等。
IPO审核的趋严从监管层对中止或终止审查的态度可见一斑。证监会强调,因主动撤回申请而终止行政许可审查,并不意味着上述法律责任的豁免,并不产生终止追究责任的法律效果。
证监会表示,在发行审核过程中,将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重点关注在审企业是否存在“带病申报”的问题,严格遵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强化问核工作力度,从严审查、从严把关,坚决把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挡在IPO大门之外。尤其是对于明显不符合发行条件或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瑕疵,保荐机构不审慎履行保荐工作职责,不积极采取措施主动撤回申请,仍然隐瞒掩盖,心存侥幸,带病申报,意图博弈过关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依法严肃追究有关机构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今年6月,证监会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IPO监管从严态势逐步明晰。从主板发审委提出询问的问题来看,涉及到企业产品市场、财务状况、经营风险等各个与投资者权益相关的层面都是监管关注的重点。如对克拉玛依新科澳石油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的问题就包括:发行人代表需结合发行人2016年上半年稠油注汽服务业务收入增幅3478%的原因及可持续性,新港公司在油价下行的情况下仍将开采稠油并履行与13号流化床注汽站相关合同义务的判断依据,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是否已经或可能存在暂停的风险以及无法实现收益的情形,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围绕IPO材料的真实性、盈利能力或风险揭示、风险披露等方面,IPO审核十分严格。一是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是风险揭示的充分性,很多企业IPO被否的原因不外乎这两个方面。
中介机构被重点监管
随着从严监管的深化,企业首发“带病申报”,最终将成为中介机构的雷区。今年以来,多家券商因企业IPO问题而遭遇监管重拳。其中,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其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立案调查,向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对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展开调查。金徽酒因未遵守招股意向书相关承诺,而与其首发保荐机构国泰君安、签字保荐代表人一同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主体的刑事责任也被重点关注。近期,证监会将欣泰电气及相关人员涉嫌欺诈发行及其他有关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管层明确表示,实施欺诈发行的责任主体,不只是要依法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更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通过对违法当事人最为严厉的刑罚规制,达到制裁违法、阻遏违法的目的,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真正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除兴业证券、西南证券、中德证券、中泰证券、国泰君安、信达证券、宏信证券和财富证券等券商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处罚或不同程度地采取监管措施外,多家审计中介机构、评估中介机构也被重点惩处。仅5月,证监会就公告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正式启动立案调查。
业内人士表示,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和作为资产定价依据的评估信息,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规范要求,直接关系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和决策。监管层对各类中介机构的严格监督,将有利于市场持续稳健发展和充满活力。
贫困地区企业审核标准不降
对于近期引起热议的资本市场服务扶贫可能导致IPO审核标准降低的说法,业内人士表示这是误读。
董登新认为,所谓的“IPO扶贫”仅仅是指IPO排队优先,并不会降低既定的IPO门槛及IPO审核标准。之所以要给予经济落后地区IPO排队优先的待遇,是为了鼓励并促进中西部地区创业与创新发展,也是为了便利它们招商引资、吸引产能和项目落户,加速落后地区经济的开发与转型。
证监会在《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中也明确表示,对贫困地区企业的各项审核事项坚持“三公”原则,坚持标准不降、条件不减,确保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针对“扶贫新政会导致发达地区企业争相搬迁至落后地区”的观点,董登新表示,企业搬迁是有成本的,缺乏实力的企业显然不会不明智地盲目搬迁至落后地区。除非有实力的企业,这样的企业搬迁至落后地区,正是政策支持的,也是政策有效发挥作用的表现。这些企业迁入,不仅会给经济落后地区带来新的产能和技术、人才和资金,而且还会给当地带来新的就业机会、新的税收和GDP增量,有利于改善东中西部地区经济严重失衡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