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审计整改207.5亿 太平保险虚列费用套金2.5亿
昨日,审计署发布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家公司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表示,金融领域,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慢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和金融创新相关风险防控机制尚不健全,违规经营问题仍较突出。
目前为止,有关金融机构已整改207.53亿元,修订完善制度103项,追责问责219人次。
□整体
部分银行呈现惜贷趋势
审计署报告显示,2015年,实体经济融资困难总体上有所缓解,但抽查的8家重点商业银行在全部贷款增速为9.48%的情况下,法人贷款、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分别为3.64%、6.23%、8%。
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高企问题在审计署报告中得到了突出反应。据调查,小微企业为获得信贷支持,不仅需要在利息之外承担其他费用,而且往往需增加担保和评估环节,延长了审核时间,不利于保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审计署认为,金融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还有待加强。部分商业银行呈现出一定的惜贷趋势,有的还在金融服务中收取额外费用,变相加重企业融资负担,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慢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8家银行不良数据双升
审计署报告通过对8家商业银行贷款投放情况的持续跟踪发现,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和金融创新相关风险防控机制尚不健全。报告显示,2015年,8家重点银行依然出现不良余额、不良率双升的趋势,不良率分别较年初增加0.11至0.88个百分点,资产质量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审计署还在调查中发现,由于这些商业银行风险偏好和信贷投向趋同,不良贷款发生领域趋于集中;同时,不良资产转让处置的方式、对受让对象的要求和处置工具应用上与实际发展相比还相对滞后,新发生的不良贷款仅有33%批量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加大处置创新力度。
5家金融机构超标购车
此次审计发现,金融机构一些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放贷、违规办理保险或债券、股票业务等问题,有18起涉嫌重大违纪违法。存在向手续不完备、资本金不足、贷款申请资料不实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和项目违规发放贷款,以及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等问题,例如,银行方面,发现向已列入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名单的部分企业等新增融资120多亿元。
在廉洁从业方面,金融企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执行的还不够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光大集团、农业银行、人保集团、国寿集团、太平保险5家金融机构存在超标准购车、在风景名胜区开会等问题7262.3万元。
□点评
应加强制度规范和监管
联讯证券研发总监付立春表示,未来金融企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调控政策,加快企业转型进程,在这个过程中,监管机构的作用不可或缺,监管机构应当引导金融企业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
对于不规范的为内部牟利的行为,付立春认为,现在无论从经济上还是从纪律方面,应当加强制度规范和金融监管,金融企业应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廉洁从业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从监管角度,法律应当更加严格,执行应当更加坚决。
□案例
光大集团
私销基金致1.5亿元无法兑付
2007年11月至2014年底,光大集团、光大银行和光大实业超出国家规定的上限,为职工多缴纳住房公积金共计7662.86万元,其中2014年731.79万元。
光大银行个别从业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其中上海分行2名理财经理私自销售股权投资基金,至2015年5月底,该基金余额1.54亿元已无法兑付;上海分行1名客户经理违规利用其个人账户帮助朋友向其负责管理的对公授信客户借款70万元;大连分行有关人员及亲属违规从事高利放贷活动。
2008年至2012年,光大银行超标准建设后台服务中心和装修办公楼,涉及金额7407.33万元;光大永明所属子公司购买高档汽车1辆,涉及金额55.85万元。
农业银行
总行109套住房闲置达4年
2012年至2014年,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及6家分行在工资总额外通过“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科目列支伙食补贴、制装费等5.55亿元,其中2014年2亿元;总行还超过财政部规定标准,为职工多缴存住房公积金1.58亿元,其中2014年6043.47万元。
农业银行总行有109套住房从2010年至2014年底长期闲置;江苏分行至2015年5月底有131宗房产长期处于闲置或部分闲置状态;广东分行广州北秀支行2012年7月起租赁一处营业用房,因无法装修,至2014年8月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农银财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计划撤销,其6799.5万港元存款等资产闲置近2年时间。
太平保险
虚列会议费等套资金2.5亿元
2012年7月至2014年底,太平电商租赁的电话销售人员坐席闲置,租金损失浪费3361.9万元,其中2014年841.5万元。2008年6月至2015年2月,太平人寿和太平财险通过虚列广告费、会议费等套取资金2.54亿元,用于发放员工奖励和市场营销等,其中2014年0.46亿元。
2012年至2014年,太平人寿和太平财险以旅游费、体检费等名义,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代理机构等业务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1.25亿元,其中2014年0.29亿元。
国寿保险
0.7亿元未纳入工资总额核算
2012年3月至2014年底,国寿集团本部和国寿股份等5家子公司超国家规定的上限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共计31519.99万元,其中2014年11564.22万元。审计指出后,国寿集团已于2015年7月停止超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3年至2015年6月,国寿集团本部和国寿股份、国寿资管、国寿投控3家子公司及个别下属机构在“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职工家庭财产险保费、物业费等7462.84万元,未纳入工资总额核算,其中2014年2557.53万元。
人保集团
花0.5亿元做纪念章发员工等
2010年至2014年,人保财险各省级分公司多计提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3.6亿元,且未在规定时限内上缴省级救助基金特设专户4.74亿元,其中2014年多计提0.92亿元、未上缴1.16亿元。
2012年至2015年,人保集团本部及所属7家公司支付5381.3万元定制金质、银质纪念章96956枚,部分用于对外赠送和发放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