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信批 P2P产品禁用“收益是银行利率XX倍”
摘要:《P2P网贷信批标准》规定,不得对不同产品做不恰当比较,如P2P不得与商业银行存款做类比。
互联网金融迎来史上最严监管。《金证券》记者了解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日前向会员单位下发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自律管理规范》)和《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P2P网贷(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信披标准》),其中,信息披露自律规范意见稿全文30条,定义并规范了8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65个、鼓励性披露指标21项,分为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与项目信息等3大方面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充分是互联网金融风险多发的重要原因,很多投资者只看收益不看风险,一些些平台刻意隐瞒真实信息、捏造虚假信息来迷惑投资者,这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促进意义。”沪上一位P2P从业者对《金证券》记者表示,“这应该是史上最严的互金信披了,平台的一些敏感数据如逾期金额、项目逾期率等都要求公开透明,这也从源头上遏制了造假行为。”
根据《信披标准》,关于最关键的平台运营信息,需要公布的项目有:交易总额、交易总笔数、融资人总数、投资人总数、待偿金额、逾期金额、项目逾期率、金额逾期率、逾期项目数、人均累计融资金额、人均累计投资金额、笔均融资金额、最大单户融资余额占比、最大十户融资余额占比。同时关于项目标的,系列标准规定,需规定项目状态、项目融资进度、还款保障措施、项目风险提示、资金流向信息、资金使用信息、投资人应当承担的费用等信息。
《自律管理规范》规定,协会会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预期收益率显著高于正常水平的融资项目信息披露情况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此前,不少P2P平台以“收益是银行利率XX倍”噱头诱导投资者,以后这种情况将不允许出现,《自律管理规范》要求,会员不得进行延迟披露、遗漏披露、虚假披露、伪造披露、欺诈披露、夸大披露与误导披露,不得对不同产品做不恰当的比较,如对于个体网络借贷项目、互联网理财项目等禁止与商业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型基金等不同风险等级的金融产品做类比。
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石鹏峰对《金证券》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行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但真正全面落地,要走的路还很长。他以逾期金额率计算标准为例,“这个数据是所有逾期且尚未偿还的本金金额与交易总额之比。这里的分子尚未偿还的本金是当前逾期余额,而分母交易总额是一个累计发生额,其中包含了大量尚未到期还不可能产生逾期的金额,所以如果一家处于高速发展期的新平台,该数据会被大量新业务量冲低。所以建议将分母改为已到期应还款总额(即交易总额-待偿金额)。另外,对于逾期的定义也应该根据逾期的时间长短进行区分为M1、M2、M3,如果只要逾期一天也算逾期,这个标准过于严格,很容易导致数据过于难看而从业机构不愿披露真实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