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获准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业务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郑州银行再传捷报,更加增添了2018年春节的喜庆气氛。近日,该行正式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郑州银行等5家B类主承销商独立开展主承销业务的通知》,获准在注册地所在的省、直辖市范围内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业务。
据了解,郑州银行于2014年获得意向承销商资格,2016年获得B类主承销商资格,填补了河南法人银行机构的空白。债券融资工具业务也已成为郑州银行打开与重点企业的合作窗口、拓展省内重点业务、更好服务省内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大提升了郑州银行与同业比拼的核心竞争力。
2017年11月16至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联合工作组对郑州银行B类独立主承销资格进行了验收。此次获准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业务,对于郑州银行意义重大。有助于郑州银行充分发挥地方法人银行的优势,积极拓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深耕细作本地市场,深度挖掘市场需求,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地方产业结构升级,更好服务民生;同时将深入推动该行资产业务升级转型,培育新的增长点,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改善收入结构,提升品牌优势,实现更富内涵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