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多家银行泄密门调查 客户资料成透明
立法单一、执行不到位,打击力度不够,都导致买卖用户信息的现状没有得到改变。
此外,除司法打击外,金融、电信等相关单位也应该完善内部控制,加大内部惩处力度,从源头上把好关,才是杜绝个人信息泄露的治本之策。
■ 相关案例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被追刑责
●2010年1月,广东男子周建平因向他人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资料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迄今北京最大的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包括三大电信公司员工在内的23名被告因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而被判刑。
在23名被告中,有7人分别来自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内部,或其他公司派驻电信公司的职员,而这些职员则正是倒卖个人信息产业链的源头。
●2011年11月,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29岁的侯某于2010年3月到4月间,从别人手中非法获得800余条银行客户的信息资料。2011年1月,侯某将这些信息上传至百度文库,供他人下载,获取积分。相关银行了解情况后,立即向警方报案。随后侯某被抓获。
■ 业内声音
“客户资料在银行内部几乎透明”
张女士(某股份制银行财富中心职员):客户只要在一家银行留下过个人基本资料,银行内部人员要查看难度并不大。有一次,一个客户打电话过来,我一时想不起这位客户,于是把该客户的手机号码告诉公司柜台,柜台没有两分钟就把客户的资料传过来了,在银行里客户几乎是透明的。
一般来说如果客户通过银行交纳手机费、水电煤气费,在银行就会留下信息,银行会很方便地拿到这些信息。如果在银行有开户,那么包括账户余额、手机、基本信息,银行基本都能查出来。
不过,虽然客户的信息资料在银行内部相对透明,但是倒卖客户信息资料一般都是批量的,单个的客户资料并没有太大意义。
“银行能掌握客户的财产状况”
高先生(某国有银行支行高管):几乎每个人都有银行账户,因此银行能够掌握多数人的财产状况和基本信息,而这正是各个金融机构需要的资源。比如信托公司的产品门槛100万,最需要的就是那些高收入人群的信息,上哪去找这些高收入人群,从银行获得这些有效客户则是一个便利的途径。赤裸裸的倒卖客户信息的做法并不普遍,但互相介绍客户,沟通业界信息的做法并不少见。
银行的银行卡部和财富管理中心所掌握的客户资料是有效信息。如果出现倒卖客户资料的情况,一般是相关业务条线的主管或者是统计人员,只有这些人能直接拿到数据库。
现在银行内部对于“内鬼”并没有太多的办法,基本上靠道德约束。但是银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工作条件都相对较为优越,倒卖客户资料一旦被发现轻则失去工作,重则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机会成本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