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险企动态

阳光人寿获批办境外业务 保险业呼吁进一步松绑

2013-11-18 16:31:03
上周,保监会批准阳光人寿开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业务。根据相关批复,阳光人寿将聘请阳光资产管理公司和瑞银集团分别为境内受托人和境外受托人,渣打银行(中国)为托管人。

  随着阳光人寿日前被保监会批准开展境外业务,险资出海再次成为业内话题。保险专家呼吁监管层进一步放开监管,允许保险公司有更大的自主权进行全球资产配置。

  上周,保监会批准阳光人寿开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业务。根据相关批复,阳光人寿将聘请阳光资产管理公司和瑞银集团分别为境内受托人和境外受托人,渣打银行(中国)为托管人。

  保监会要求阳光人寿统一配置境内外资产,合并计算大类资产和具体品种投资比例,确保符合监管要求。并及时跟踪评估境外投资情况,加强受托人履职监督,强化托管人保管和监督职责,确保保险资产安全完整。

  从去年至今,险企出海投资的话题热度从未冷却。去年10月,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保险机构境外投资余额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被业内视为拉开保险机构新一轮海外投资序幕。4个月以前平安保险以2.6亿英镑买下伦敦地标建筑伦敦劳合社大楼,至今还让业界印象深刻。上个月出炉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则让业内猜测保险资金或将获得更大的自由操作空间。

  不过,目前险企境外投资还处在摸索阶段。长江证券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四家上市保险公司境外投资占总资产的比重均不足4%。长江证券分析师刘俊表示,目前险企开展境外投资还处于尝试性阶段,对保险公司收益意义不大。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险企对于境外投资一直有很大热情,而这一占比过低一方面是由于监管没有松绑,另一方面是因为各险企缺乏足够的海外投资经验,以及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建议在控制险企偿付能力和投资比例的前提下,监管层应该进一步放开保险公司境外投资限制,允许保险公司对资金进行全球配置。

  在郝演苏看来,险企进行境外投资将在安全性和收益率上有所得益。风险管理的基本要义是“不要将鸡蛋放在同一篮子”,合理地将资金配置在国内、欧洲、北美等不同市场,能有效减轻部分地区经济危机产生的资金风险,提高险资安全性;另一方面,五年来国内资本市场的长期颓势让险企难以获得高收益率,生动地说明了险资运用“不要一棵树吊死”,险企如果能进行资金全球配置,将有机会获得更高收益率。

  郝演苏预计,随着三中全会《决定》出台,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监管层未来逐渐放开境外投资限制将是大势所趋。

  据了解,目前保险境外投资资金有自有外汇资金、人民币购买外汇资金以及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这三种来源。其中,人民币购汇境外投资是指保险公司用人民币向银行购买外汇然后进行境外投资,这种形式之下保险机构需要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QDII),通过人民币购汇来获得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债券、股票。

  长江证券的统计数据显示,10月底,我国获得QDII资格的保险公司有29家,获批额度为268.92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