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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银监规范银行保险销售 保护低收入群体

2014-01-16 15:35:57
同时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及其分行机构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银监系统上报代理各种险种保费 收入占比情况。

  两监管部门联合发文规范银行代理保险销售

  商业银行代理销售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型产品保费收入占比不得低于总保费收入的20%

  新浪财经讯 1月16日上午消息 保监会和银监会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其要求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其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 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说,“目前这一比重仅为10%多一点”。其分析说,保险是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长期保障和长期储蓄型,而不是以理财为主,目前的市场行为已经扭曲了客户的消费和观念。“有些人买保险关注的收益而不是关注保障。”

  上述《通知》是银监会和保监会两个部门经过半年多沟通协调,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于日前正式 发布。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管协作,其要求保险公司每季度向保健系统上报合作银行的犹豫期内 退保件数、回访问题件数、及占同期投保件数的比率。

  同时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及其分行机构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银监系统上报代理各种险种保费 收入占比情况。

  对于业务占比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商业银行,监管机构有权采取限期整改等监管措施。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通知》出台的主要目的一是要求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对低收入居民、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出台进一步保护措施。

  二是上文提到的引导银保业务进行结构调整,鼓励风险保障型产品和长期储蓄型产品发展。

  三是对银邮代理渠道销售行为进一步提出规范性要求,明确保险公司和代理机构哪些行为应该 做哪些行为不能做。

  上述《通知》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丁蕊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