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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受欢迎

2014-01-27 09:39:27
1月23日,正值传统的“小年”,河南省新乡市卫生局副局长唐国友、中国人寿新乡分公司副总经理郝国胜等一行,将32万余元农村大病保险补偿款分别送到了辉县市、红旗区、凤泉区三位参保农民手中。

  1月23日,正值传统的“小年”,河南省新乡市卫生局副局长唐国友、中国人寿新乡分公司副总经理郝国胜等一行,将32万余元农村大病保险补偿款分别送到了辉县市、红旗区、凤泉区三位参保农民手中。

  辉县市城关镇四路口村村民杨艳红,在收到送来的15万元现金之时,十分感激地说:“怎么也没想到新农合报销了15万元后,今天又领到了15万元大病保险金,我们没有多缴一分钱,却又多了15万保障!感谢党和政府的惠民好政策,感谢中国人寿周到及时的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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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新乡分公司副总经理郝国胜向辉县大病患者家属送达15万元大病补偿款

  原来,杨艳红的爱人何女士2013年罹患了重症肺炎,家中已经花去了50多万元医疗费,早已不堪重负。在新农合第一次报销15万元之后,今天又额外领到了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补偿的15万元,不仅极大地缓解了何女士的看病费用,也为其一家带来了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在新乡医学院三附院、解放军第三七一医院,领导们还探望了身患大病的红旗区农民王传文、凤泉区农民范乃红,并为其送去51736.36元和119504.5元大病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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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新乡分公司副总经理郝国胜向大病患者王传文送达大病补偿款

  据悉,新乡市为全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先行试点市之一,为稳步推进该项工作,新乡市按照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专门印发了《新乡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由中国人寿新乡分公司继续承办大病保险的报补服务工作。对从2013年1月1日起,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单次或者多次累计发生的合规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部分,参合农民不需再缴一分钱,就可再次领取大病补偿最高15万元。

  据了解,新乡国寿承办新乡新农合报补服务工作已近11年,累计服务农民达3232.55万人次,支付新农合基金达32.8亿元,新农合参保比例达到了99.67%,在河南省处于领先水平。

  (吴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