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募基金会:下放审批权传递哪些信号?
王振耀说,这次慈善活动中,政府与社会形成互动,公共政策与社会需求一并发力,共同完成了一项公益计划。
“把社会可以做的事,交给社会组织。”王振耀认为,政府部门只有打破桎梏,放开市场,让各类社会组织在平等条件下竞争,才能让慈善事业走向广阔天地。
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说,下放非公募基金会审批权,应该被看做政府对于民间慈善事业松绑的一个举措,但国内公益慈善环境的改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其他配套措施,包括登记管理体制的完善、有关扶持政策的落实、合理有效的政府监管等。
专家建议,要推动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可探讨是否适度开征遗产税,一方面可以调节社会分配;另一方面,也可以引导民间财富进入慈善事业。
还有的专家指出,下放非公募基金会审批权只是激活民间慈善力量的其中一步,现有法律法规对慈善信息公开有原则性的规定,但缺少详细操作规范和细则,应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操作办法和标准,对慈善信息公开等形成刚性约束力。同时,在监管上,尽快改变“第三方”缺位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