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公募基金可参与“深港通”业务
“深港通”正式获批开通,中证监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深港通”推出需时4个月准备,准备工作包括与有关部委出台“深港通”业务相关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措施,两地交易所及市场参与者亦要完善业务流程,做好技术准备。
张晓军指出,“深港通”主要制度安排参照“沪港通”,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主要有五方面要点:
一、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上市公司继续受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的监管。
二、中国结算、香港结算采取直连的跨境结算方式,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
三、投资范围限于两地监管机构和交易所协商确定的股票。
四、对跨境投资实行每日额度管理,并进行实时监控,两地监管机构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
五、“港股通”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资金账户馀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投资者。
他指出,“深股通”的股票范围是市值6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份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的股票范围是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市值50亿港元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份股,以及联交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他并重申,“沪港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由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控制,即均为105亿元人民币,互不影响、也不相互调剂。公募基金亦可以参与“深港通”业务,相关政策比照公募基金参与“沪港通”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