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河南分公司以案说险之“‘征信修复’不是捷径 需注意甄别风险 珍惜个人信用”
【案例简介】
新市民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成长起来的消费主力军,也是金融服务的重要群体之一。但与此同时,新市民也逐渐成为一些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对象。
小苏大学毕业后在当地工作几年,打算在工作地定居买房,在签订贷款购房协议过程中,房产销售在提交小苏信息审核后发现有逾期记录,征信不符合贷款要求。随后房产销售告知最近微信圈有看到“修复”人民银行征信报告逾期记录的宣传,急于签订购房的贷款协议的小苏便联系上了可以“修复”征信记录的小刘,并支付了修复款项。
几天后,小苏前去查询其征信报告发现逾期记录并未消除,多次催促无果意识到被骗,支付给小刘的资金也无法要回,才想起报警处理。
【风险提示】
上述案例中,小苏因急于贷款购房,轻信虚假广告消息,最终导致财产受到损失。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第二十五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第二十六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