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河南分公司金融知识普及之“预防洗钱风险 助力金融安全”
案情介绍
2017年2季度,某保险机构核保检查发现,A公司作为投保人投保大量财产险业务。这些业务均有一个共同特点,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投保人均是A公司,被保险人是除A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所有费用均由A公司进行缴纳。
经进一步分析,A公司与被保险人公司均属于不同行业,且未有任何证明A公司与被保险人公司存在业务或股权等联系。经核保人实地查勘,被保险人及其承保标的均真实存在。但投保人A公司的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不符,也未留存相关联系人电话。
保险机构终止了该交易并向当地人行反馈情况。最终,A公司被公安机关查出是空壳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因涉嫌洗钱犯罪而被带走调查。
案例分析
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该案件中涉及的可疑特征为: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且无任何关系证明;2、无法核实投保人真实情况;3、代其他公司及个人多次投保。
风险提示
可疑交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机构应当在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同时,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报告,并配合反洗钱调查:
(一)明显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的。
(二)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