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险发展始终受限 基层建言完善农业保险条例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农业保险取得了长足发展,保费规模和保险覆盖面持续较快增长。据保监会统计,自2007年实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超过6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85%。
尽管如此,在整个保险体系中,农业保险所占份额依然不大,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重庆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黄英君表示,一些农业保险试点难以获得可持续的支持,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始终受限的瓶颈,而其根源就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
据了解,现有农业法只规定了农业保险的自愿投保和多主体经营原则,而保险法侧重商业保险,主要是规范和保障商业性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农业保险领域中存在法律空白,致使农业保险在政府职责、经办主体、组织推动方式、经费筹集渠道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不明确,影响了农业保险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为此,国务院拟出台农业保险条例,推动农业保险健康发展。5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黄英君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将结束农业保险无法可依的窘境,为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
本刊记者在基层采访了解到,不少关心农业保险的人士对条例也十分期待,同时,他们认为当前促进农业保险发展、完善农业保险条例应该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提高农户参保意愿
黑龙江省依兰县三道岗镇农民程先粟是当地的种粮大户,今年种了90亩玉米,其中一半以上是对外承包的,去年他种的近40亩玉米都入了农业保险。对于农业保险,程先粟有自己的想法:“交的钱不多,赔的钱也不多,而且损失少了还不赔,感觉意义不大。”
“现在种一亩地玉米,成本在三四百元,如果是对外承包的地,成本就增加到了800元。”程先粟说,成本这么高,就算绝产,一亩地保险赔付还不到200元,这只够化肥钱,种子钱、机耕费等就白白损失了。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农业保险取得了长足发展,保费规模和保险覆盖面持续较快增长。据保监会统计,自2007年实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超过6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85%。
尽管如此,在整个保险体系中,农业保险所占份额依然不大,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重庆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黄英君表示,一些农业保险试点难以获得可持续的支持,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始终受限的瓶颈,而其根源就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
据了解,现有农业法只规定了农业保险的自愿投保和多主体经营原则,而保险法侧重商业保险,主要是规范和保障商业性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农业保险领域中存在法律空白,致使农业保险在政府职责、经办主体、组织推动方式、经费筹集渠道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不明确,影响了农业保险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为此,国务院拟出台农业保险条例,推动农业保险健康发展。5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黄英君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将结束农业保险无法可依的窘境,为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
本刊记者在基层采访了解到,不少关心农业保险的人士对条例也十分期待,同时,他们认为当前促进农业保险发展、完善农业保险条例应该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提高农户参保意愿
黑龙江省依兰县三道岗镇农民程先粟是当地的种粮大户,今年种了90亩玉米,其中一半以上是对外承包的,去年他种的近40亩玉米都入了农业保险。对于农业保险,程先粟有自己的想法:“交的钱不多,赔的钱也不多,而且损失少了还不赔,感觉意义不大。”
“现在种一亩地玉米,成本在三四百元,如果是对外承包的地,成本就增加到了800元。”程先粟说,成本这么高,就算绝产,一亩地保险赔付还不到200元,这只够化肥钱,种子钱、机耕费等就白白损失了。
实际上在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中也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委托农经、农技、农机等乡镇级以及乡镇级以下基层涉农机构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不过基层不少参与农业保险的人士对此并不乐观,因为基层不少地方的涉农机构人员短缺、力量薄弱。
宁松介绍,人保常德分公司在这方面探索构建了以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为支撑,以乡镇企业保险办公室为平台,以乡镇农业保险专(兼)干和村级协保员队伍为依托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实际上,主要也是依靠基层行政组织的力量。”宁松说,这个事情必须要明确政府的责任,否则难以推动。
湖南常德市财政局副调研员鲁兰芳也认为,农业保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实际上是被动而为,政府应该发挥作用调动其积极性。“除了帮助构建基层农保支撑体系外,我认为政府还可以在两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在出现赔付和查勘矛盾后,政府应有公正的判定和权威的意见;二是做好外围服务,在基础设施建设、灾害预警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