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型养老险渐行渐近 险企业绩有望增厚
消息人士2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国税总局已制定养老金税收优惠方案,并已递交有关部门。据媒体报道,上海市政府6月已将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简称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递交至财政部。
分析人士表示,从目前情况看,多部门参与制定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仍待国务院向财政部、保监会和国税总局征求意见后推出。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近日在陆家嘴论坛期间透露,上海试点税延型养老险的条件基本具备,相信可于今年内推出。
保险公司人士称,一直参与上海试点方案讨论的国寿、平安、太保等8家中资保险公司已在产品、渠道、技术等方面准备就绪,等方案出台后即可推出相关产品。据保险业内测算,如果上海试点方案成行,将为上海带来年均逾100亿元的保费增量。如果未来向全国推广,增量保费收入将十分可观,不仅提升保险业利润,也将为资本市场提供增量资金。
有望在上海试点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保险金领取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2009年3月,国务院批复上海建设“两个中心”的意见提出:“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养老险,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会同上海市研究具体方案,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
分析人士表示,在当前养老金面临巨大缺口的背景下,各方推进养老金税收优惠方案的阻力正在减小。如果最初选择仅在上海试点,税收征管方面的难度也将降低。
方星海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据他了解,大概1个月可以买1000元的税延型养老保险。据媒体报道,在上海市政府上报的试点方案中,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定位为契约型,产品形式为万能型和分红型保险;税收递延模式采取“税基递延”型,即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缴费限额为每月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
据测算,如果采取“税基递延”型模式,在同等收入情况下,越早购买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未来可省税额越高;如果在相同时间开始购买产品,收入越高,则未来可省税额也越高。
增量资金利好资本市场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由三大支柱构成,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以政府为主导,享受税前列支;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由企业及职工自愿建立,但仅对企业缴纳部分进行一定比例的税前列支,个人缴纳部分无税收优惠;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其中包括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
由于缺乏相应的激励政策,目前我国养老金体系在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险方面存在失衡。统计数据显示,到2010年底,在我国养老金2万多亿元的总资产中,政府养老金占89.5%,企业年金占10.5%, 个人退休账户几乎没有。在美国养老金20多万亿美元的总资产中,政府养老金占12.5%,企业年金占64.0%,个人退休账户占23.5%。
在美国,企业为个人缴纳的养老金作为企业成本不用缴税,个人缴纳养老金部分及其投资收益推迟至领取时才缴税。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中,只对企业缴纳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进行税前列支,对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各方对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充满期待。据保险业内测算,如果上海试点方案成行,将为上海带来年均逾100亿元的保费增量。如果未来向全国推广,增量保费收入将十分可观。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日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我国养老金缺口确实非常大,近十年来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超过1万亿元。做大养老金第二和第三支柱将有效缓解我国养老金支付压力。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个人和企业参与企业年金、购买商业养老金,将改变当前对基础养老保障的过分依赖,补齐并壮大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这两大养老金支柱,缓解未来养老金的支付压力。企业年金与商业养老保险所带来的资金均已在资本市场展开投资运营,做大养老金规模将对股市和债市构成长期利好。
有望提升保险业利润
据海通证券测算,对保险业而言,按照税延型养老保险每人每月的限额为1000元,如果第一年有10%的从业人口参保并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则第五年增加的保费收入较2011年上海人身险保费收入将增加76%,年化增速提升约10个百分点。同时,由于税收刺激,预计推出后投保人参保的积极性将大幅增加。在中性估计下,在上海地区推广5年后,此项业务能贡献行业年利润约4.1亿元;在全国推广5年后,此项业务能贡献行业年利润约81亿元。
有券商研究报告测算,对于投保人而言,按照媒体报道的上海试点方案,假设一名30岁人士的工资计税金额为1万元,根据其收入所对应的20%最高税率来计算,每个月需缴个税2000元。现在可用1000元在税前购买税延型养老产品,则每月工资计税金额为9000元,每月可少缴200元个税,少缴部分将根据30年后起征点及税率进行缴税。由于退休后的收入通常不会高于工作时的收入,因此退休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较低,再扣除通胀因素后,税收负担就更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