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下行趋势下 保险公司应主动调整负债结构
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发展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在当天培训会上介绍,保险资金运用体系初步形成,多元化配置格局基本实现,保险资金配置领域已与国际基本一致。
伴随着近年来的改革创新和发展,保险资金运用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和挑战。在1月13日举行的保险资金运用内控指引政策培训会上,保监会资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资金运用面临的风险更加多样,包括利率下行、信用风险敞口增大、投资能力不足与公司治理缺陷等,并提醒保险公司看到长期资产匹配风险,主动调整负债结构,同时要关注部分信托产品的信用风险。
投资收益提升
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发展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在当天培训会上介绍,保险资金运用体系初步形成,多元化配置格局基本实现,保险资金配置领域已与国际基本一致。
同时,资金运用创新动力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大。推进保险资管产品注册制改革。2015年年末,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等资管产品规模已达到1.3万亿元,两年来的注册规模是过去七年的四倍。从2006年到2015年年底,所有的保险资管产品的发行和运用规模将近1.8万亿元,总共分成五大类,这几类产品是保险资金对接实体经济、开展另类投资的主要载体。
另外,保险投资收益显著提升,收益稳定性不断增强。收益率从2012年的3.39%提高到2013年的5.04%,再提高到2014年的6.3%,2015年前11个月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6.87%,年化收益率是7.5%,创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最高水平。保险资管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到2014年,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为2.2万亿元,平均收益率是5.3%,每年给行业贡献将近2000亿元的投资收益。保险投资收益是近几年来保险行业利润的一个主要来源。
而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更多依靠信息披露、资产负债管理、内部控制、分类监管和合规计分等现代化、市场化的监管手段,逐步取代过去审批、核准等监管方式,已经初步构成现代化、多层次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同时,资金运用风险总体可控。当前保险投资资产质量较为优良,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并实现专业化运作及资金全托管制,已减少了操作风险。
风险更加多样
不过,伴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改革创新和发展,保监会资金部相关负责人在培训会上表示,资金运用面临的风险更加多样,包括利率下行、信用风险敞口增大、投资能力不足与公司治理缺陷等。
比如,在资产利率下行比较明显的情况下,仅部分敏锐的保险公司有意调整负债结构,整个保险行业负债端并没有随之发生明显变化,成本仍有刚性,需要一段时间调整。保监会上述负责人称,行业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资本市场利率下行情况下,高负债成本长期能否找到对应资产的问题,并主动地去调整负债结构,而不是仅看到保险产品在不同产品中更好卖这一点。
《证券日报》记者据用益信托数据统计,2016年新成立信托产品的平均收益率,已经下行到7%以下。1月4日至8日当周16家信托公司成立的38款集合信托产品,平均预期年化收益率仅为6.56%,较前一周下降1.58个百分点。其中,收益最高的为1.5年-2年期产品,预期收益率为8.41%。分析认为,受宽松货币政策影响,市场无风险利率呈下降趋势,短期内信托产品收益率将继续下滑。而记者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保险公司万能险最新的结算利率最高仍在7%以上。
而在信用风险方面,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行业投资的基础设施等项目的信用等级水平相对比较高,到目前,信用风险还处于可控范围。不过,其提到,信托产品的风险值得关注。保监会在过去半年时间内对这方面风险的关注较多,发现行业内存在一些风险隐患,比如有的保险机构把部分不满足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项目,做成信托产品,再投资。“类似这样的资金信托业务风险,监管不是没有看到。”
在险资运用风险方面,曹德云表示,从微观层面看,部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不健全,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的问题较突出,有的公司投资冲动与薄弱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能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有的公司投资能力及风险管理能力还相对不足,在投资文化、专业门槛、基础制度规则以及运行机制上还处于基础建设的初级阶段。
从宏观层面看,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已经与我国经济金融风险深入地交织交融在一起,宏观经济的下行压力和经济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都将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更复杂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因素。
内控指引发布
在这种形势下,保监会研究制定并于2015年12月15日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及应用指引,作为推动保险公司健全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的一个参考,同时也是监管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
内控指引分为总指引与配套应用指引,体现为“1+N”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体系,更加体系化和具有操作性。在首次发布的《应用指引》(第1号-第3号)中,分别对银行存款投资、固定收益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投资的关键环节制定了内控标准和流程,将防范上述投资领域的主要风险和问题,比如股票投资领域的资产配置风险、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风险等问题。
保监会还将根据市场和监管需要,陆续出台针对不动产、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股权投资、境外投资、衍生品等投资类别的配套应用指引,不断丰富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体系和标准。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5年年底的行业风险防范工作会议上提出,内部控制制度完不完善,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凡是内部控制做得好的公司,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节约成本、防范风险和创新产品,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非常重要。
“内控指引的发布对于保险资金运用的意义,不亚于偿二代对保险监管的意义。”曹德云称。
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聘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进行专项审计工作,并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专项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