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叫停短平快理财产品 考验险企投资能力
市场对“短平快”的高现金价值保险理财产品热情高涨,中小型保险公司借此实现公司规模迅速壮大。这类产品虽然推动了保险行业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却潜藏着保险公司资产错配风险。为了进一步管控行业风险,保监会叫停了1年期理财产品,并对1年期以上产品设置了过渡期。
被业内称为“短平快”的高现金价值产品(以下简称“高现价产品”)正被保监会施以重击。
3月18日,保监会出台《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高现价产品的争论终于有了来自官方的明确表态。此前,2015年12月,保监会曾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际金融报》记者在淘宝保险平台搜索“理财险”发现,相关页面显示“没有找到你需要的保险”。此外,京东金融与翼支付的甜橙理财中,理财险也已下架。
重新定义“高现价”
《通知》对高现价产品定义、销售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按此前规定,高现金价值产品是指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三年的产品。《通知》称,新规将于3月21日起正式实施。
无疑,原来的“高现价产品”改称“中短存续期产品”是此次《通知》最为显著的改变之一。业内猜测,保监会的意图是更加强调产品的存续期间,而不只是现金价值的高或者低。
针对此变更,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告诉记者,对“高现价产品”的提法修改为“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原因在于,经过征求业内意见,现行的高现价产品定义范围相对较窄,主要涵盖实际存续期限在三年期以下(不含三年期)的产品。然而,此类产品的主要风险点就在于,实际存续期限较短,给保险公司带来的资产负债错配、现金流不足等风险相对较大。
袁序成认为,《通知》的发布,将有利于人身保险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进一步发展风险保障类产品,理性发展中短存续期产品,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有利于人身保险公司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资本规划和管理,促进全行业进一步转型升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人身保险业为资本市场、实体经济以及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实际上,现金价值高本身并不是引发风险的直接原因,现金价值高反而有利于减少投诉纠纷,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袁序成坦言,如果将实际存续期在三年及以下的此类产品称作“高现价产品”,易造成误读。
资产错配风险凸显
依靠短期险冲规模,快则快矣,风险倍增。一直以来,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由于具有收益稳定、透明度高、销售误导少等特点受到了众多投资者的欢迎。
自2014年末开始,以生命人寿、华夏人寿、前海人寿为代表的中小型保险公司通过万能险热销实现公司规模迅速壮大。然而,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虽然推动了保险行业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却潜藏着保险公司资产错配风险。
不仅如此,在银保渠道或互联网渠道,个别中小公司销售的中短存续期产品投资于中长期资产博取高收益,实际存续期限只有1或2年,存在“短钱长投”风险隐患。
对此,华宝证券分析师李真认为,为了保证收益水平,保险公司一方面投资收益高的非标资产,一方面积极配置股票举牌上市公司。本身这些高现金价值的万能险产品配置非标资产就存在期限错配现象,如果产生流动性风险加之险资在股市中被套牢,这将进一步加剧流动性风险,引发流动性危机。
尤其是在当前低利率环境下,中短存续期产品收益可能低于同期定期存款或理财产品,对客户吸引力下降。加之短期内满期给付和退保,容易给公司带来现金流不足风险。
袁序成也认为,中短期保险理财品对于保险公司刚性兑付压力大,将造成流动性风险。
海通证券认为,低利率环境下,高现价产品的利差损风险和现金流风险加大,保监会进行规范属预期之中。而且高现价产品存续期较短,在目前央行频繁降息的背景下面临巨大风险。
“我们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关注资产负债匹配的问题。近两年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确实出现了一些资产负债的错配问题,所以行业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更多关注负债端,通过资产端来支持和服务于负债端的发展。”袁序成透露,未来还要做出一些调整,尤其是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之下,作为监管部门,更要做好资产负债方面的风险监测,做到早预防,防止行业出现系统性风险。
风险管控再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指出,为强化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模管控,保险公司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超过限额的,应立即停止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业内认为这是保监部门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基础上,采取的早预警、早发现、早介入措施。
事实上,今年1月份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大增近60%,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同比暴增181.17%,主要是由于高现金价值产品的推动。可预计的未来,曾在市场红极一时的1年期万能险、分红险等拥有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将被下架。
保监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有57家保险公司出售中短存续期产品,累计规模保费在6500亿元左右,占人身险总体规模保费的27%,3年后,这一数字要控制在20%左右,也就是说规模保费要控制在5500亿元以内。
为了应对部分中小公司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监管部门采取了缓冲措施。《通知》指出,对保险公司在售的存续时间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给予3年的销售过渡期,并要求3年后此类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额度不高于总体限额的50%。
另外,对于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高于当年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倍的保险公司给予了5年的过渡期。
增资潮或涌现
保监会要求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管控的基准与投入资本和净资产挂钩,即要求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切实防范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
事实上,在此前偿付能力一代的环境下,一些保险公司的杠杆可以达到数倍甚至10倍,一家注册资本金10亿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有可能达到100亿。
不过,随着新规中的资本约束严格执行,保险公司可以收揽的保费总量将呈现下降趋势。过去通过高收益大卖保费、在投资端赚钱的运作方式将不可持续。
不仅如此,对于在通知实施之日时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规模已经超过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宽限其在3个月内通过增资等方式,确保其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保费规模重新满足限额要求。
据记者梳理,今年以来,已有8家险企合计进行9次增资,包括利安人寿、前海人寿、珠江人寿、中国人寿保险(海外)、渤海财险、天安财险、信泰人寿以及天安人寿。
1月4日,利安人寿增资至33.9亿;1月7日,前海人寿增资至85亿,珠江人寿增资至47.5亿;1月8日,中国人寿保险(海外)公司增资至59.4亿元,渤海财险增资至16.25亿;2月3日,天安财险增资至125.3亿元;2月29日,信泰人寿增资至35.29亿元;3月11日,天安人寿注册资本金增至95亿元,珠江人寿注册资本金增至56亿元。
其中,珠江人寿就进行了两次。珠江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连续两次增资主要是因为,公司业绩在2015年实现了快速增长,消耗了相应的资本金,考虑到未来业务扩张的速度,需要提前做好资本金准备。
投资能力备受考验
新规无疑考验着保险公司投资能力。
一般来说,保险投资通常会根据保险产品的特点,做相应期限的配置。高现金价值产品的负债成本较高,这部分资金的配置越短,所承受的亏损总量就越小;当这类产品从3年延长至5年后,保险公司面临的投资压力可能会更大。
据保监会数据显示,2015年共有57家保险公司销售高现价产品,保费规模约为6500亿元,占人身险保费的27%。《通知》出台后,此类产品的总体比例拟控制在20%以内,规模或从6500亿元逐渐回落到5000亿-5500亿元。
海通证券认为,上市公司高现价规模占比均低于行业平均。考虑此类产品的新业务价值利润率极低,同时投资压力较大,2016年大型寿险公司均计划压缩高现价产品的绝对规模。
中国人寿副总裁徐海峰向记者证实,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的新规对中国人寿影响不是很大。
事实上,以万能险为主要产品的中小寿险公司在增员乏力、个险难做的情况下,与大型保险公司拼保障型产品力有不逮。相比之下,虽然万能险大部分不能被计入保费收入,但却能带来现金流,通过投资赚利差。
不过,海通证券认为,高现价产品存续期较短,在目前央行频繁降息的背景下面临巨大风险。尤其是对于中小保险公司,或将面临巨大现金流压力,负债成本可能进一步提升。2015年反映未能通过风险测试的万能险和分红险的投资收入部分(多为万能险)“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较2014年大幅增长。2014年全年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3917亿元,2015年大幅增长103%至7947亿元。其中,华夏、正德、前海等部分公司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数倍于原保险保费收入。以华夏人寿为例,其2015年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为52亿元,而同期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高达15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