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筹七年 香港保监局下周一“开门”
郑慕智出任香港保监局首任主席,梁志仁出任首任行政总监
■记者 冷翠华
从开始进行公众咨询至今,成立香港独立保险业监管局的路程已经走过了七年。6月26日(下周一),香港保险业监管局(下称香港保监局)将正式开始运作,取代目前的香港保险业监理处(下称香港保监处)规管保险公司。同时,保监处将于同日解散。在此之前,该局的领导班子也已经确定。
在保险监管方面,中国保监会和香港保险监管机构已经正式启动偿付能力监管等效评估工作,以实现监管制度等效互认,增进两地保险监管互信。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两地监管互信的推进,今后在规范两地保险市场、打击非法保险行为、促进共同发展方面,两地监管机构将有更大的空间。
七年筹备路
早在2010年7月份,香港“建议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的咨询文件就开始进行公众咨询。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在进行咨询文件介绍时表示,政府建议按照国际监管原则,成立一个在财政和运作上均独立于政府的保监局,取代现有的政府部门保监处,通过专业和灵活的运作,更有效地监管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人,以加强对保单持有人的保障及维持市场稳定和竞争力,这将有助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2015年12月份,香港政府委任的保监局首届成员名单正式出炉,郑慕智出任香港保监局主席,同时委任了七名保监局非执行董事。首届成员任期3年,即由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2017年5月5日,香港政府委任保险业监管局高层人员,梁志仁出任保监局首届行政总监,任期由2017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5日。梁志仁为现任保险业监理专员,他将由政府借调至保监局,以出任行政总监一职,负责保监局的整体有效运作。同时,香港政府还委任了四名执行董事,任期为3年。
根据《2015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香港保监局由一名主席(非执行董事)、一名行政总监(执行董事)及不少于六名其他执行或非执行董事组成。
根据公告,香港保监局是根据《2015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成立的法定机构,是一个独立于政府的新保险监管机构。目前,属于政府部门的保险业监理处负责监管保险公司,而三个自律规管机构则负责监管保险中介人。
为使保监处与保监局顺利交接,上述《修订条例》将分阶段实施。保监局将先取代保监处,并最终将接手三个自律规管机构规管保险中介人的职能,实施法定保险中介人发牌制度。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预计保监局可在交接日起计的两年内从现有的三个自律规管机构接手规管保险中介人的工作。
两地监管互信推进中
随着内地和香港经济的快速发展,两地的贸易和金融保险服务业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和深入,两地的保险监管也在往同一方向前行。目前,两地监管互信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今年5月16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副主席在北京会见香港保险监理处专员梁志仁,并签署《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险业监督关于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的框架协议》(以下称《框架协议》),标志着双方正式启动偿付能力监管等效评估工作,以实现监管制度等效互认,增进两地保险监管互信。
陈文辉表示,《框架协议》的签署和实施有利于增进两地保险监管互信,提升监管效能和市场效率,促进两地保险市场的进一步相互开放和融合,也有助于双方在国际监管规则制定过程中增进共识、加强协调,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为两地保险业争取公平合理的发展环境。
梁志仁表示,两地实现偿付能力等效互认,将增进两地保险业共同发展和业务往来,为两地保险业带来新机遇。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两地监管互信的推进,今后在规范两地保险市场、打击非法保险行为、促进共同发展方面,两地监管机构将有更大的空间。
近期公开消息显示,近年来境内非法销售、非法代理香港保险产品的行为日益增多,既扰乱境内保险市场秩序,造成消费者被误导和维权成本增加,又干扰国家外汇管理秩序,造成资产外流甚至黑钱清洗。为规范境内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监管部门采用线上调查、线下走访等方式,共排查出涉嫌非法代理香港保险产品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机构等有效线索67条,分别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查处置。
数据显示,2016年底以来,中国保监会在上海、广东、深圳等10个省市开展了打击非法销售、非法代理香港保险产品行为专项行动。在公安机关和网信部门的支持下,经调查处理和宣导劝诫。截止到目前,已有1家公司被注销,35个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被关闭,27个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采取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