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电子保单应信息互联共享
去年底,北京市启动了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然而,北京新规中“不需再将绿色的交强险标识张贴在汽车风挡玻璃右上角”的便民之举在其他地方却未获普遍认可。据报道,近日多名车主反映称,虽然携带了打印的电子保单,但依然被外地交警以“未张贴车险标识”为由开具罚单。
本是为了给车主提供方便,实现保单无纸化,符合绿色环保大趋势,没想到却给车主带来了麻烦。显然,这是试点之初始料未及的。目前,交强险电子保单仅在北京市试点,其他地方尚未开展,部分地方交警对电子保单的试点政策理解不足,需要有一个接受的过程。这就提醒有关部门应在全国层面出台相关指导意见,让各地交警熟悉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新政策。
电子保单的优点是便于信息化管理,但这需要信息互联共享。虽说北京保险行业和公安交管部门已实现交强险信息互联共享,但全国层面这一信息共享尚未形成,外地交管部门尚不能通过内部系统查询到北京地区交强险承保情况,这就给保单造假行为留出了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识、保险标识,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北京之外的一些交警正是据此执法,才出现了电子保单异地遭遇处罚的情况。可见,交强险电子保单信息亟需在全国范围内联网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