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70家险企开展保单质押贷款 最高年化利率超8%
本报记者 苏向杲
《证券日报》记者在北京西南三环的部分银行网点发现,保险产品说明书中,“保单质押贷款”这一功能颇为醒目。保单质押贷款也是险企转型长期产品后,增强流动性的一大利器。
实际上,随着业务转型的深入,去年有70余家险企已经开展了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业务规模超过4300亿元,同比增长约26%。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保险公司对保单质押贷款的推动力度和消费者对该项业务的青睐程度。
随着保单质押贷款规模快速增长,个别险企保单贷款利率也随之水涨船高。记者对中国人寿、北大方正、中意人寿、农银人寿、上海人寿等10余家险企保单贷款梳理发现,这些险企保单贷款年化利率多数在5%上下浮动,最高的一款产品利率高达8.35%。
有险企个险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此前,保单质押贷款虽然是一项较好的产品功能,但并没有被险企作为重要卖点,而随着险企转型的深入,该项功能在增强流动性方面优势凸显,尤其是在银保渠道大量短期理财产品的冲击下,保单质押贷款优势就愈发明显了。
保单贷款
成增强流动性利器
保单贷款是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用于解决投保人的短期资金周转需要。
自2018年以来,随着行业主流寿险公司靠续期保费拉动业务增长,并重点发展保障型业务后,多数寿险公司的银保渠道和趸缴业务都有明显减少,中短存续期业务规模大幅压缩。
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保障型产品普遍存续期较长,资金需要沉淀在保险公司的时间也较为漫长,一旦投资人临时出现资金短缺或周转不灵将难以获得有效的流动性,而保单质押则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数据显示,2018年,有数据可查的71家险企的保单质押贷款总规模为4347亿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了26%。其中,中国人寿、平安人寿该项业务更是超过千亿元。
而各类中短期产品保费占比较高的2015年,行业保单质押贷款也仅为2300亿元,保单质押贷款快速增长可谓搭上了行业转型的顺风车。
从寿险行业保费占比过半的上市险企来看,2018年,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太平寿险及新华保险这5家险企保单质押贷款规模均超百亿元。
保单质押贷款在促进保险销售的同时,也为保险公司带来了较为可观的利息收入。数据显示,中国人保在2018年年报中提到,去年保单质押贷款利息收益为1.74亿元,占公司总营收的比例为0.03%。新华保险2018年年报显示,去年保单质押贷款利息收入为13.68亿元(新华保险2018年净利润为79.22亿元),占总营收的比例约为0.89%。
保单贷款利率
普遍在5%上下浮动
保单质押贷款一路增长的同时,个别险企保单贷款利率也随之提高。
据《证券日报》记者对中国人寿、新华保险、北大方正、中意人寿、农银人寿、上海人寿等10余家险企的保单贷款梳理发现,目前保单贷款利率普遍在5%左右上下浮动。
中国人寿此前发布的《关于保单服务相关利率的公告》显示,自2018年12月30日起,公司保单借款基准年利率为5.5%。北大方正人寿也公告称,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保单贷款及欠交保险费的利息按年利率为5%计算。此外,中意人寿发布公告称,自今年1月1日起,保单贷款(含自动借款)年利息率为6%。
从记者从银保销售相关人员处拿到的7家寿险公司今年上半年销售20款银保产品来看,多数产品保单贷款利息为5.5%,最高可达6.5%,最低达3.1%。
当然也有部分险企的保单贷款利率颇高。比如,上海人寿公布的今年上半年的保单贷款利率中,有10款产品的利率高于7%(含7%),最高一款为8.35%。而2018年下半年上海人寿公布的可保单贷款的产品中,最高一款产品的利率为7.8%。
从保单贷款借款期限来看,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当前大部分险企的借款期限为6个月,可进行续借,如果到期未还,多数险企将利息计入新的贷款。在贷款比例方面,多数产品可贷出保单现金价值的80%。
例如,东吴卓越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在条款中载明,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您申请时本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
实际上,在现实操作中,投资人既可以拿着保单去保险公司贷款,也可以将保单作为抵押物去银行贷款,那么这两者有何区别?
在业内人士看来,去保险公司贷款和银行各有利弊。比如,从贷款额度来看,根据银保监会规定,保单贷款额度不能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80%。而银行同样是以保单的现金价值来计算额度,但是上限不局限于80%,还会考虑借款人的征信和收入财力情况提高额度。利率方面,银行保单贷款主要分为质押式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信用保单贷款中,利率高于险企贷款。
投资者仍需防范
保单贷款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保单质押的快速发展,一些未被投保人注意到的风险也需要引起警惕。比如,绝大多数保险合同载明,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贷款本息积累到退保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效力。也就是说,若借款人逾期,则有可能造成保单失效。
除上述风险外,近期监管层也多次发布风险提示。例如,前不久深圳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消费提示》称,发现有不法分子通过窃取保险消费者保单信息、银行账户密码及电子证书利用保单质押贷款进行诈骗,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保险市场秩序。
近日,上海银保监局也发布风险提示称,个别P2P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保险公司客户信息,在电话中冒充险企工作人员,以回馈老客户、保单升级以及赠送礼物为由,将一些年长客户骗至其营业场所,随后利用年长客户防范意识弱、手机操作不熟悉的特点,获取年长客户的信任后将其手机骗至手中进行操作,通过保险公司的官方微信等申请保单质押贷款,诱骗年长客户与其签订理财协议后将保单贷款资金转走。
实际上,银保监会此前也提醒投保人:发现非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通常会以“保单分红”、“保单升级”、“赠送礼品”、“售后服务”等名义联系保险消费者,在取得消费者信任后,贬低消费者已购买的保险产品价值,诱导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转投其推荐的高收益“理财产品”,此行为很可能涉嫌诈骗或非法集资。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慎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不要受所谓的“高额回报”蒙蔽,不与所谓的“代理人”签订私下协议,不轻易将所持保单、个人身份证件等出示或委托他人,以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退保”或“被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