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人寿总经理张剑锋:合作前提是不做亏本生意
银保新规限制、行业增速放缓、整体份额下降,2011年外资寿险公司面临的考验比中资寿险公司更大。
作为银行系保险公司之一,中荷人寿如何借助股东方北京银行的优势,打造可持续发展的银保渠道新营销模式?在保监会下放外资保险公司开设分支机构审批权到地方之后,中小险企又如何遏制规模扩张冲动,实现利润与价值的双赢?《中国经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荷人寿总经理张剑锋。
张剑锋:实际上,2011年中荷人寿的增长率为26%,高于合资保险公司的平均增长率-5%。这主要得益于续保率和新业务的增长。2011年,中荷人寿的新业务标准保费增长率为22%,其中银保渠道增长29%,个险增长10%,经代渠道增长25%。
从续保率上说,2011年中荷人寿银保渠道的连续13个月续保率都超过90%,个险接近80%,经代渠道也超过70%以上。
尽管银保渠道保费受到银保新政影响,但我们重视与其他渠道合作,希望找到真正了解其背后客户群体的长期合作方。当然,合作的前提是“不做亏本生意”。所以我们的新业务增长一直比较稳健,不象有些公司把首年的盘子冲得很高。我们的做法是慢慢做,做合理的业务,等待市场环境更好的时候,再利用自己的优势,建立合作联盟,靠竞争的优势和软实力取胜;靠合理的成本投入、靠差异化的专业服务获得长期的业绩。
《中国经营报》:以往不少保险公司银保渠道以销售趸缴产品为主,短期内可以做大规模,但保费内含价值并不高,如何解决保费后续增长的“远虑”?
张剑锋:早在2009年,我们就提出“转变策略,回归根本”的运营战略,将银保业务核心逐步转移到高业务价值的期缴产品上来。2011全年,银保渠道期缴业务新单保准保费已经占到渠道总标准保费的86%。
银保新规出台后,我们也开始寻找新的营销方式。一方面,对于高端客户,我们会与客户坐下来谈需求,而不是在银行柜台里面卖一些短期、纯粹储蓄型、没有保障功能的产品。另一方面,在产品开发上,我们更看重保险元素的体现,突出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的差异性,既有储蓄,又有保障功能,给客户提供存款以外的保险商品。同时,推动公司回归到保险的核心上来经营。
《中国经营报》:日前,保监会把外资保险公司开设分支机构审批权下放,地方保监局负责分支机构的筹建审批和开业核准。这对中小险企来说是一个扩张的机遇期,下一步对开设机构有何打算?
张剑锋:在保险业,如果没有合理的规模,前期的投入很难给股东带来价值的创造,这样就不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但如果只是为了做大规模,为了疯狂的数据,而总部的管理能力不能辐射到所有分支机构,没有优秀的人才,急于扩张也是不行的。我们哪怕开一个分公司或是营销公司,也是比较谨慎的。
今年我们计划继续“往南走”,可能考虑在长三角地区开设机构,这方面也会配合北京银行开设网点的步伐。我们的初步想法是,目前不把战线拉的太开,因为双方股东都是本着长远发展去经营。
此外,我们还有一个计划,把部分的机构分割成为中心分公司。在已开设分公司的地方,我们会充分发挥分公司的功能,慢慢向外辐射到对全省机构的支持。未来不排除在山东、辽宁等省开办分支机构,通过机构的扩张来获取保费的增长点。同时,我们还要提升机构的产能,把它从单一渠道产能变成多元化渠道产能,包括与联合营销的方法相配合,通过培训提升每个人的销售积极性,进而提升市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