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鼓励国内电企在豫注册主体
4月3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发电企业市场注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国内发电企业来豫注册成为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电力交易竞争,逐步扩大河南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
《通知》指出,河南省统调燃煤发电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备电厂,以及省外“点对网”专线送电的燃煤发电企业,凡是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并正式进入商业运营,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机组主要技术和能耗标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并网自备电厂公平承担发电企业社会责任、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支付系统备用费等市场注册基本条件,均可作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
《通知》要求,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全省发电企业注册服务及日常管理工作。发电企业可通过河南电力交易平台按规定填写注册信息,办理网上注册。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发电企业,电力交易中心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并将发电企业满足注册准入条件的信息、材料和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电企业,自动纳入市场主体目录。(记者 栾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