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气价格跟市场走 市民“煮饭成本”基本不受影响
我省每户城镇居民家庭每月基本生活用气15立方米左右,按最大调价幅度每立方米0.35元测算,每月在这一项上的支出将增加5元左右。
6月14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这是我省自2010年以来首次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最大的变化就是今后门站环节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
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门站价格和输配价格组成,其中门站价格是长输管线终点配气站价格,即气田卖给天然气公司的“出厂价”。
据介绍,我省2015年理顺了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建立了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上浮20%、下浮不限的弹性价格机制。但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价格水平低于非居民用气。随着天然气需求量不断增长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居民用气由于价格倒挂、缺乏弹性等因素,面临的矛盾越发突出,导致城市燃气企业遇到消费旺季时,连续几个月亏损供应居民用气。
此次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后,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相衔接。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衔接。其中,居民最高门站气价与调整后的非居民基准门站价差低于每立方米0.35元的,今年需一次性理顺到位;价差高于每立方米0.35元的,分两次于明年6月10日前理顺到位。
此次改革对终端居民用气价格有何影响?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刘毅军说:“应该说影响是在可控限度内的,基本不影响居民的‘煮饭成本’。”据测算,我省每户城镇居民家庭每月基本生活用气15立方米左右,按最大调价幅度每立方米0.35元测算,每月在这一项上的支出将增加5元左右。(记者栾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