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度企业年报率超90%
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延长至8月31日
本报讯(记者 李丽君)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也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到今年为止,年报制度已经实施四年,但是仍有企业忘记年报。
年报结束有35591户企业未年报
7月3日,记者从郑州市工商局获悉,截至6月30日,我市已完成河南省工商局制定的年报率不低于90%的目标任务,其中企业应公示390349户,已公示354758户,年报率90.88%;个体应公示408765户,已公示388669户,年报率95.08%;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公示4530户,已公示4358户,年报率96.20%。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7月1日起未公示年报或超期年报信息的企业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管理企业 可通过两种渠道年报
特别值得提醒的是,今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从今年起海关管理企业将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实现年报“多报合一”。今年的年报截止到8月31日结束。据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有海关管理企业8271家,这些企业年报和补报年报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或通过关注郑州工商微信公众号进行手机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