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等4市被确定为河南省用能权交易试点
计划用2~3年时间,全面建成要素明晰、交易规范、监管严格、运行良好的用能权交易市场;试点先行,郑州等4个市被列为“试点”。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
“用能权”是指用能单位在一年内经确认可消费各类能源量(包括电力、原煤、蒸汽、天然气等)的权利,也就是一年内按规定可以消费的能源总量。
根据《方案》规定,我省将建立完善的能源消费报告、审核和核查、用能权指标管理、分配和交易等制度体系。计划用2~3年时间,全面建成要素明晰、交易规范、监管严格、运行良好的用能权交易市场,探索市场化、低成本实现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路径和模式。
据了解,我省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推开此项工作,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逐步扩大交易区域和交易行业。
《方案》确定了我省的试点范围及交易品种。试点范围为: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郑州市、平顶山市、鹤壁市、济源市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将4市有色、化工、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企业纳入试点范围。2020年,根据试点实施效果,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展到全省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根据我省情况,交易对象确定为综合能源消费量,把煤炭作为主要确权因素,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