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10个“大棚房”被拆除
原先是蔬菜大棚,后来被承包户装修成用于休闲的会所,变成了“大棚房”,现在这11座“大棚房”被拆除,土地得到复垦,青菜苗、芥菜苗露出片片绿意。这是记者9月12日在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幸福农庄看到的情景。
根据国家政策,蔬菜大棚可以配建简易看护房,用于存放农具和人员临时休息。一些人借此机会,钻政策空子,有的将简易看护房扩大成两间、三间用于居住,有的将大棚直接建成住房。更有甚者,将大棚建成了农家乐、农家宾馆。经深入摸排,全省共发现“大棚房”91处2320个,占地面积1068.16亩,建筑面积182282.49平方米。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大棚房”治理作出部署,对各类农业园区内以居住生活为主要目的违规建设的看护房、以农业大棚为掩护的农家院,特别是打着大棚种植旗号明显进行住宅、餐饮等商业开发的“大棚房”,要求一律拆除复耕;严厉查处以设施农业为名违规建设的各类生态园、观光园、庄园、酒庄、农家乐等项目。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说,以设施农业项目或农业结构调整为名,违规配建或变相建设的“大棚房”,变相侵占耕地,与合法合规建设的“农业大棚”有本质区别。目前全省已拆除“大棚房”210个、建筑面积23900多平方米。
郑州市发现“大棚房”36处2016个,是全省“大棚房”最多的直辖市。日前,该市已全面开展为期3个月整改,确保“大棚房”问题和农地非农化乱象全部清理整治到位。(记者李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