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小额信贷全额贴息
财政对贫困户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信贷进行全额贴息;坚持“户贷户用”……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我省将采取多项措施,更好发挥小额信贷精准扶贫的作用。
坚持“户贷户用”方向,对有就业创业潜质、有贷款意愿、有一定技能素质、有较强信用意识和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应贷尽贷。
消化存量“户贷企用”贷款。对到期的“户贷企用”贷款,可按期还款解除“户贷企用”,也可通过政府、银行、企业、贫困户等四方协商的方式变更贷款主体,转化为规范的“企贷企用”贷款,帮带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保持不变,以防范贫困户的承贷风险。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带贫企业最大限度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对申请“企贷企用”扶贫贷款的带贫企业,由县级扶贫办会同相关部门按适当高于基准利率的原则,合理确定贫困户收益水平。县级扶贫办要加强对用款企业带贫效果的跟踪,对履行带贫协议不好的用款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侵犯贫困户利益的用款企业要及时建议金融机构收回贷款,列入黑名单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严格执行政策要点。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和贫困户用款意愿,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财政对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信贷进行全额贴息。
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体系的作用。县级金融服务中心原则上设立信用信息部、信贷受理部、风险防控部、保险证券部等机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场所要有醒目的标识,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扎实开展农户信息采集和信用评价。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户信息采集、更新和评价应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农户信息采集和评级授信工作。各责任银行按照贫困户信用评价结果放贷,对承贷人适度放宽年龄上限,政府性担保机构及开展政策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要及时跟进。
强化扶贫小额信贷的产业支撑。农业、畜牧、林业、旅游等部门要指导各地对特色优势产业进行梳理,引导贫困群众利用扶贫小额信贷加入产业链。对小商店(电商)、运输、农家乐等贫困户便于参与的第三产业项目,可给予小额信贷支持。
强化督促检查。强化扶贫小额信贷专项督查巡查。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对省辖市、县(市、区)和金融机构实行双向督查。(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