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个城市(镇)列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原标【62个城市(镇)列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本报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赵展慧)10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10个试点地区分别就户籍制度改革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特大镇体制改革和特色镇建设、智慧城市等5个专题做了经验介绍。
我国已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试点自2014年底前开始,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年至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在会上说,今年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一年,各试点地区要锐意创新、率先突破,按照试点任务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尽快在市民化和投融资体制机制方面取得突破,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胡祖才说,目前各试点地区已经在户籍制度改革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特大镇体制改革和特色镇建设、智慧城市等方面取得一些突破,成效逐步显现。但新型城镇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统筹协调推进。目前各地新型城镇化进展还不平衡,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障碍,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破解。
《 人民日报 》( 2015年10月12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