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全面开征须立法 落地后恐难抑制房价上涨
房地产税何时开征是近年来从未降温的话题。日前,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郝如玉在第十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论坛上的发言,让有关房地产税的讨论再度掀起热潮。
随着2017年的来临,房地产税出台的预期和声音也越来越大。对此,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马光远在接受海外网财经采访时表示,当务之急不是推出一个不成熟的的法律文本,而是通过广泛讨论,形成基本共识,摆脱“功利主义”思维的桎梏。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有本质区别
目前很多人依然在混淆使用“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两个概念,事实上从近两年国家正式文件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言论中,都是使用“房地产税”这个概念。
事实上,如果从最初物业税的讨论和设计开始,关于房产税的讨论已经10多年了,其间经历了征不征、怎么征、征多少等诸多讨论和争议。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之后由于中国房价的暴涨,在房产税的政策目的中自然有了通过房地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图,并在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扩大征收试点,但效果乏善可陈。
无论是上海的增量征收还是重庆的高端存量征收,其实际征收税额和两市的是住房规模远远不相配。“房地产税”比“房产税”多了一个“地”字,就意味着未来的持有税,征收对象不但是房屋价值,而且还将包括房屋下面的土地价值。现行房地产相关税费,都有可能随着房地产税的推行而进行整合,因此应该是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综合改革。
房地产税推行前要先立法讨论
房地产税开征前应该先立法。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税收法定”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相应法律作前提,政府则不能征税”。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明确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通过制定法律来解决。
一系列政策频出,意味着未来开征房地产税,必须先由全国人大立法讨论通过才能算数。
据了解,房地产税法从通过到实施应该会有一个过渡阶段,从而让社会对法律有充分的认知、了解和准备。立法通过后并不意味着就会在全国马上开征,两者不是同步的。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何时开征会授权地方政府自己决定,并不是在某个时间全国一起征收,各个地方可以差别化。
专家:房地产税落地后不会导致房价下跌
面对当前房价高企,特别是自去年年底以来,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以及南京、厦门等部分二线城市,房价短时间内走出了一波大涨的走势,房价再一次被推到风口浪尖。面对房价的快速上涨,除去地方政府出台诸多政策限制外,许多专家学者也开始呼吁国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以此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然而,对于房地产税落地后是否能让房价真正回归合理水平,业界有着不同观点。一派认为,房产和一般货物不同,它具有资本的属性,因为它具有获得资本利得和出租获取收益的属性,因此,对房地产进行征税会使得资本的收益率下降,进而导致房价的下跌。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认为,房产税推出不会导致房价下跌。“因为中国经济高度依赖房地产,政府不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也称房地产税和房价之间的关系微乎其微,决定房价的主要是供需关系,而不是房地产税,因此,至少在一线城市,不要指望房地产税的推出能够使房价大幅下降。
马光远对海外网财经表示,各国地方政府,在征收房产税时,制度设计上尽可能的不引发房价的剧烈波动。而中国的房产税在设计之初,就背负其让房价回归的政策使命。
“实际上,就房价的简单逻辑而言,影响房价的因素非常多:供需关系、土地制度、投机因素、货币供应等等,都可能影响房价。房产税本身可能会影响房价,但不会成为影响房价走势的决定性因素”马光远坦言。(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