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实施“先证后核”
本报讯 (王 雯 记者王 梅)从2018年1月1日起,陕西省质监局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将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17类省级发证产品实施“先证后核”。
“先证后核”制度的核心,是企业只需在省质监局网站提交申请单、保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工商营业执照,经形式审核通过后即可发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最快可在3日内拿到证书。要求发证机关在审批发证前,不再对企业产品进行抽样、封存和检验,将由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
这是该局以激发市场活力,服务企业发展为目标,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逐步建立起“企业主体责任、政府依法监督、社会共治质量”的新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体系所采取的措施。
采取这一措施,既要优化审查流程,又要确保监管要求不下降。为此,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中,该局也有明确规定,在发证后20个工作日内,监管部门派出核查组,对企业进行生产许可条件现场核查。若现场核查发现企业不具备生产许可条件的,或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等情况,立即撤销先行发放的生产许可证,并对企业质量问题和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同时,该局将构建覆盖全省的“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同时,将“一企多证”调整为“一企一证”,企业只需申请一次,就可办理一张包含多个产品类别的许可证,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
2018年陕西省质监局还将大幅度向基层放权,在已将食品相关产品等4类产品的受理、审查、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各市局的基础上,要把省级发证的19类产品全部委托下放给基层部门,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