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东北地区营商环境有待优化
国家发改委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
针对记者提出的“目前东北营商环境”问题,严鹏程表示,近期,媒体热议亚布力、雪乡事件,地方政府及时进行了处置和回应。他强调,损害企业家、投资者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坚决制止,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政府部门在营商环境建设中要起带头示范作用。
严鹏程介绍,近年来,东北地区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策、市场、法治环境,与过去相比,营商环境在不断改善。比如,辽宁省出台了全国首部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成立全国唯一一个省级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吉林省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制定25条举措,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黑龙江省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推动营商环境建设。
“与东部沿海省份相比,东北地区营商环境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优化。”严鹏程称,发改委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注东北地区改善营商环境的努力,帮助监督改进存在的问题。
严鹏程指出,2018年,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
一是开展东北地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投资营商环境进行督查评估,支持东北地区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引入推广“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是推进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继续组织服务型政府“东北行”和培训活动,推动东北地区积极对标学习东部有关省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三是推动落实《加快推进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开展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推进重点国有企业改革脱困,研究推动若干重大企业联合重组。
四是深入推进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和带动区域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