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伦敦和纽约相比 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还有多远?
原标题:与伦敦和纽约相比 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还有多远?
资料图:上海外滩金牛广场。 中新社记者 张亨伟 摄
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还有多远?
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期间,我国宣布了一系列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新举措。
上海率先做出响应。上海市金融办负责人5月13日介绍说,为贯彻落实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家战略,上海已形成了进一步扩大开放先行先试的举措,同时,会同在沪金融管理部门,在统筹行业类别、开放内容和国别地区的基础上,形成了一批项目上报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于此,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进入加速阶段。
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近10年来成果显著
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有两个重要里程碑。其一是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提出“尽快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新飞跃”;其二是2009年3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意见,提出2020年将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
目前,上海基本形成了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外汇、商品期货、OTC金融衍生品、黄金、产权交易市场等在内的全国性金融市场体系。
数据显示,2017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总额约1430万亿元,拥有持牌金融机构1537家,成为中外金融机构的重要集聚地,金融业占上海GDP总值的比例已超过17%。
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成果也得到国外评估机构的认同。英国智库Z/Yen集团在今年3月26日发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排名显示,上海已从2017年3月的全球排名第13位升到第6位。
北京是否与上海存在竞争关系?
事实上,不仅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城市近年来也陆续提出了建设金融中心的战略构想,其中,争议最大的,莫过于上海和北京到底哪座城市能成为中国的国际金融中心。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说,“虽然有很多金融管理机构设在北京,但是北京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不是目标,北京主要体现中央对金融业的管理,是金融管理中心,不是金融市场的中心。这也跟北京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四个中心定位有关。”
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到“十三五”期末,北京作为集金融决策监管、资产管理、支付结算、信息交流、标准制定为一体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
不过对此,北京京华金融研究院院长谢太峰认为,“政策层面上,国家从来没有将北京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来进行建设,北京提出的国际金融中心定位只是地方规划,这与国家给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定位不一样。北京自始至终提的就是建立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北京的定位很明确,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
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还有多远?
上海是中国的金融中心,但还不是国际金融中心,不过具有明显发展优势。“上海要建成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它的优势是中国的经济体量非常大,有中国巨大经济体量的支撑和上海相对比较完整的市场体系,这两方面是上海进一步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起点和支撑。”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严弘教授说。
在郭田勇看来,上海的基础设施以及各种门类的金融交易所,都比较齐全。整个金融生态环境已经比较成熟,“你到纽约等国际金融中心去,他们的一些基础设施跟生态环境不一定比上海好。”
不过,与伦敦和纽约这些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上海仍有提升空间。
首要的就是对外开放程度。“上海相对较弱的方面就是金融开放程度,包括国际机构的参与程度,整个市场的参与程度以及离岸业务的比重,相比伦敦和纽约这两个全球金融中心要弱一些。将来要真正把上海建成全球金融中心,需要在这几个方面能够有更多的作为。”严弘说。
但是根据当前中国的实际情况,上海目前要真正实现资本自由流动、价格完全放开的可能性不大,“我们不能为了把上海建设成国际金融中心,牺牲国家宏观经济金融稳定;为了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把外汇环境完全放开,这恐怕也不可取。但是,中国的改革是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所以下一步我们要争取在尽快尽量短的时间内,让金融业完全开放。”郭田勇说。
距离国家提出2020年将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仅一年半时间,将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
严弘认为,目标可分为阶段性目标和终极目标。上海的终极目标应该是成为跟伦敦和纽约形成三足鼎立的全球金融中心,而不只是一个区域性金融中心。三足鼎立的全球金融中心,这个目标比较宏大,不是短期内能够实现的,需要一个渐进式过程。
“我不认为我们在2020年一定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标准,只要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路上一直往前走,中国的经济体量和金融发展能够更加深入、更加专业化和国际化,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早晚都能实现。”严弘如是说。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王红茹 | 北京报道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