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额增长20.7%
截至3月底工程承包累计营业额达1569亿美元
本报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冯其予报道:在商务部5月31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以来,经贸领域合作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组织成员国贸易往来更加紧密,投资与承包工程成果丰硕,互联互通取得积极进展。今年一季度,我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额增长20.7%。
贸易方面,2017年我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总额2176亿美元,同比增长19%。其中中方出口1503亿美元,同比增长15.1%,中方进口673亿美元,同比增长28.5%。2018年一季度贸易额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增幅达到20.7%,中国与各成员国贸易商品结构逐渐优化,机电产品和机械设备的比重不断提高。
投资方面,截至2018年3月底,我国对上合组织成员国各类投资存量约为840亿美元,多个大型能源、矿产和工业制造项目顺利推进;我国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工程承包累计营业额达到1569亿美元,一大批公路、电站、管线工程成为区域示范性项目。
互利互通方面,《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生效,中吉乌公路全线贯通,中国—中亚天然气管线和中哈、中俄原油管道建成运营,中欧班列常态化高效运行,上合组织区域内初步形成涵盖公路、铁路、油气和通信的复合型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拉紧成员国间的利益纽带。
高峰说,上海合作组织不仅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平台,而且连接海上丝绸之路,联动亚欧两大市场。即将召开的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是上合组织扩员以后的首次峰会,中方将会同各方一道,秉持“上海精神”,努力在经贸领域推动以下成果:
一是努力凝聚共识,发出响亮的共同声音。继续弘扬“上海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强调完善全球治理、巩固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性。
二是持续发力,推动贸易便利化进程。按照上合组织成立之初确定的“三步走”的目标,支持进一步完善贸易便利化机制和法律基础。
三是共绘蓝图,注入新的合作动能。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加入为区域经济合作带来新鲜的血液和新的动力。各方有望在加强中小微企业合作、发展服务贸易、促进电子商务、加强经济智库合作等方面达成更多的共识。
此外,商务部当天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至4月份,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合作不断深化,取得积极成果。
一方面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投资合作不断加深。今年1月份至4月份,中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货物贸易进出口额3891亿美元,同比增长19.2%;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46.7亿美元,同比增长17.3%;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242亿美元,同比增长27.7%。另一方面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与格鲁吉亚自贸协定正式生效,与毛里求斯举行首轮自贸协定谈判,与欧亚经济联盟签署经贸合作协定,中巴自贸区第二阶段谈判继续推进。
据统计,截至4月底,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75个,累计投资255亿美元,入区企业超过3800家,上缴东道国税费近17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近22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