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提前3年完成碳强度下降目标
原标题:我国提前3年完成碳强度下降目标
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张蕾)“中国政府始终积极建设性地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坚定维护公约的原则和框架,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与各方携手推进全球气候治理。”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6日举行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8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把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机遇。
根据《报告》,2017年以来,中国政府在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提高能效、控制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增加碳汇等方面采取一系列行动,取得积极成效。2017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约46%,已超过2020年碳强度下降40%~45%的目标,提前3年完成上限目标,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得到初步扭转。
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中国政府本着“互利共赢、务实有效”的原则,与有关各方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务实合作,积极推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为促进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积极建设性作用,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和发展中国家的广泛欢迎。《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4月,我国已与30个发展中国家签署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向对方赠送遥感微小卫星、节能灯具、户用太阳能发电系统等应对气候变化物资设备;举办多期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培训班,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数百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
一周之后,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将在波兰卡托维兹召开。作为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一个重要节点,解振华希望此次会议能够如期完成《巴黎协定》的实施细则谈判,妥善解决资金问题,向国际社会发出落实《巴黎协定》、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积极信号。据悉,此次会议将重点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把如期完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作为会议的核心任务,坚持《巴黎协定》规定,确保协定实施安排从细节上体现并落实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考虑不同国情,确保后续安排体现一揽子成果的平衡性,全面涵盖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各方面的安排。二是把“落实”作为会议的主要定位,推动各方落实好2020年前的各项承诺和行动,为《巴黎协定》在2020年后的实施奠定互信基础。国际社会应推动《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早日生效。三是促进性对话应把向绿色低碳转型作为会议发出的重要信号,推动各方在相互信任、坦诚相待、合作共赢的氛围中交流最佳实践、发掘行动机遇、推进国际合作,向国际社会传递各方共同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落实巴黎协定,推动全球向绿色低碳转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积极信号。四是要把妥善解决资金问题作为推动会议成功的突破口,资金高级别会议应为解决气候资金问题凝聚政治推动力,发达国家就2020年前每年1000亿美元目标落实情况给出更为详细的信息,满足发展中国家在各项气候资金议题上的合理诉求。
“中国要百分之百地兑现承诺,并争取做得更好——关于这一点,我们的目标和决心不会改变。”解振华坚定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