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单位须足额支付加班费
本报讯(记者 王红)春节长假结束了,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节后将集中受理“加班欠薪”案件,春节长假,职工无论是主动加班还是被动加班,用人单位都必须足额支付加班费。
全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节后将集中受理职工加班欠薪案件,对拒不兑现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将严肃查处。劳动者如权益受损,可及时举报投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为0371-67439828。
省会劳动者春节加班费应该拿多少?按照规定,今年春节假期从2月4日至2月10日。其中,初一到初三即2月5日~7日3天为法定节假日,其间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3倍标准支付加班费,且不得安排调休。2月4日除夕,2月8日(正月初四)~10日(正月初六)共4天为休息日,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两倍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如不支付则需安排补休。由于从2018年10月1日起郑州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以此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应当按每月平均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每个职工平均每日最低工资约为87.36元。在此基础上,3天法定假日,劳动者每天加班工资不得低于262.08元,3天累计为786.24元。4天休息日按照两倍计算,每天不得低于174.72元,4天累计为698.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