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资源集团亏损仍发高额奖金 高管被诉
主要负责人在逃
这起涉案金额近2000万的私分国有资产案的案发,缘于企业内部人举报。2008年1月,反贪部门对北大资源集团高管涉嫌私分国有资产一案进行了初步调查,并发现北大资源集团总裁叶丽宁、董事长巩运明、副总裁张永祥、副总裁黄琴芳、常务副董事长仇守银以及财务总监吕某等6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
2009年8月18日,听闻被查,巩运明主动到反贪部门反映了自己在任职期间,北大资源集团发放高额奖金的问题。由于案发时,叶丽宁和吕某不在境内,两人已被司法机关网上通缉。
后检方经审查查明后,对巩运明等4人提起公诉。据检方指控,2001年至2004年,巩运明、张永祥、黄琴芳和仇守银利用其在北京北大资源集团担任领导职务的便利,违反相关规定,采取转移房租收入、隐瞒收支的方式,先后四次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作为奖金私自分发给该集团员工个人。其中巩运明参与私分国有资产金额共800余万元,仇守银参与私分国有资产金额共600余万元,张永祥和黄琴芳参与私分国用资产金额共计1600余万元。检方认为,四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巨大,应该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公司高管图谱
董事会成员
2001年—2003年
董事长巩运明、总裁叶丽宁、副总裁张永祥
2003年人事调整后
鞠传进、巩运明、常务副董事长仇守银、北大房产处处长初育国、叶丽宁。经营班子成员包括叶丽宁、副总裁张永祥、副总裁黄琴芳、财务总监吕某。
经营班子成员
2001年—2003年董事长巩运明、总裁叶丽宁、副总裁张永祥、副总裁黄琴芳
2003年换届后
总裁叶丽宁、常务副董事长仇守银、财务总监吕某(薪酬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