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中国稀土状况与政策
六、促进公平贸易和国际合作
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在稀土领域,中国兼顾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奉行既保持国际市场稀土合理供应,又保护生态环境与资源的双赢战略,不断促进公平贸易和国际交流合作。
基于资源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统筹考虑国内外市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国内生产情况下,中国严格控制稀土开采和生产总量,同步实施有关开采、生产、消费及出口的限制措施,合理确定年度稀土出口配额总量,基本满足了国际市场正常需求。与此同时,严格海关监管,规范企业申报管理,要求稀土出口企业必须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环保标准等要求。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对变相出口稀土产品、从非法渠道采购出口产品及其他扰乱出口经营秩序等行为的企业,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011年,开展了打击稀土走私专项行动,共查获稀土走私犯罪案件8起、稀土769吨,抓获走私犯罪嫌疑人23人。同时,国家严格禁止进口放射性物质超标的稀土矿产品。
在稀土贸易问题上,中国政府多次表示,中国将继续向国际市场供应稀土。中国政府对稀土的出口加强管理,是与对稀土的开采、生产等环节加强管理同步实施的。这既符合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也符合世界各国的利益。中国反对将稀土问题政治化,愿以建设性和负责任的态度,加强与其他稀土生产国和消费国的对话合作,共同防止稀土市场的过度投机,共同解决产业发展中的资源和环境问题。中国也希望,稀土资源丰富的国家积极开发本国资源,拓展国际市场供应渠道,实现稀土供应多元化,扩大贸易规模,共同承担全球稀土供应的责任,满足世界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中国积极营造公平、开放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稀土环境治理、废旧产品回收再利用和高端应用及装备制造产业。目前,美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的企业已在中国投资稀土产业,有独资、合资企业38家,投资额达61亿元人民币,这些产品主要用于出口,满足其本国市场需求。中国鼓励国内企业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规则,积极参与国际稀土领域的技术经济合作。
中国积极参与稀土领域的国际交流。先后建立了国际稀土开发与应用研讨、国际稀土高峰论坛、包头国际稀土论坛等学术交流平台。积极参与国际稀土永磁与应用组织、国际显示与照明组织等开展的相关活动,与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等开展广泛的双边和多边交流与对话,沟通信息,增进了解,共同推进世界稀土科技和产业的持续发展。
稀土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稀土这一重要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更关系到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的和谐美好。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共生共荣,在稀土问题上应该加强合作,共担责任,共享成果。在未来的岁月里,中国将坚持科学发展观,完善稀土政策,加强行业管理,与国际社会一道,维护公平合理的稀土市场秩序,促进稀土开发利用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为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