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署多边税收协议 交换跨国企业涉税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12日与加拿大、印度、以色列和新西兰税务局长一起签署多边税收协议,承诺将自动交换跨国企业集团按照各国国内法要求编制的转让定价国别报告。
这份名为《转让定价国别报告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是第十届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的重要成果之一,也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协调举行的第二次多国集体签署仪式。截至目前,协议签署国已达39个。
该协议的签署,是落实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的承诺,推进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加强税收信息交换的重要举措。BEPS项目是G20框架下各国携手打击国际逃避税,共同建立有利于全球经济增长的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和合作机制的重要举措。
协议要求全球合并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集团,由其母公司向所在国税务机关按年报送集团全球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的国别分布情况及其他指标。跨国企业集团须于2017年报送其2016年度的转让定价国别报告信息,这些信息预计于2018年在有关协议签署国税务部门之间进行交换,之后,转让定价国别报告将按年度报送及交换。(何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