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城市试点"四险一金" 生育津贴会取消吗?
(原标题:12个城市试点“五险一金”变“四险一金” 生育津贴会取消吗?)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近日审议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这也意味着在这些试点城市,“五险一金”将变成“四险一金”。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同之处,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符合社会保险一体化运行的要求,是推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改革尝试。
今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就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其中提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今年10月,国务院已原则同意《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
事实上,全国已有地方开始试水,广东省此前提出,优化社保险种结构,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浙江杭州也发文要求,适时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管理范围。
此次草案中所明确的12个试点城市分别是: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试点实施期限为二年。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生育保险与医保合并后,生育保险的待遇会不会取消?“试点工作将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尹蔚民表示,这项改革试点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基金互济能力,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有利于提高行政和经办服务管理效能,降低运行成本。
两险合并如何提高服务效能和降低企业成本?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介绍,合并两个险种并不直接带来费率的降低,但能带来制度运行成本的下降。
杨燕绥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在医院,跟医疗保险运营是相似的,合并经办可以节省管理经费和成本,生育险中支付的一些与医院有关的报销也会更加便利。
杨燕绥同时表示,除了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外,生育保险还承担着一项重要的功能,就是支付生育津贴。两个险种可以合并经办,但绝不能取消生育保险发放生育津贴的功能。对于一些纺织、零售等女工多的地方,如果取消了生育津贴,那么女工生孩子时还需要企业来发工资,这就加重了企业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