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提高政策有效性 做好四项重点工作
原标题:财政部:提高政策有效性 做好四项重点工作
8月28日,财政部部长刘昆指出了下一步财政四方面重点工作安排,其中在推进落实重要改革举措方面提出,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当日,受国务院委托,刘昆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刘昆表示,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提高政策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在进一步落实好年初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对已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的1130亿元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加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出资到位和投资运营,对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费用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给予奖补,持续为企业减负,优化营商环境。及时下达预算和拨付资金,强化库款“削峰填谷”管理,推动地方和部门加快预算执行。继续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扩大民间投资。
二是支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完善财政科技资源配置机制。
三是推进落实重要改革举措。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推动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告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按时完成。
四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督促整改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重点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债务化解力度。进一步完善地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强化财政约束,有效抑制地方不具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研究出台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等制度办法,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健全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包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