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四中全会提升市场效率 法治释放改革红利
原标题:各界盼四中全会提升市场效率 让法治释放改革红利
重构公权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让法治释放改革新红利
社会各界期盼四中全会提升市场效率
□记者 吴黎华 北京报道
编者按: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将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社会各界对此次会议充满期待。各界普遍认为,依法治国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对于重新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释放新的改革红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从今日起,本报将推出“聚焦依法治国”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对于正面对多重风险挑战和改革发展繁重任务的中国,今天(10月20日)起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无疑有很多让人期待的理由。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人士认为,在中国经济错综复杂步入改革“深水区”的当下,提高国家整体治理能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将是下一阶段改革的重心所在。
大局
依法治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时代在呼唤。
“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再像过去那样运用权力思维、行政思维甚至人治思维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已经不行了。”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说。而专家们普遍认为,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必须通过法治克服短期化、功利化倾向;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通过法治形成更加规范有序推进改革的方式;社会进入“转型期”,必须通过法治化解当下社会问题复杂性与应对方式简单化之间的矛盾。
对于正处于“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中国经济而言,建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上的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无疑对于化解经济发展和转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这是中共党史上第一次针对依法治国重大部署做出顶层制度设计,着眼于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成果,从中国国情出发,勾勒出法治国家必须遵循的准则、原则和方向性的行为指引,是中国进入现代化时期走向法治国家的指南针,对于市场经济改革的全面深化,对于当前拉动经济增长,走出经济增长下行的困局,都会释放很多红利。”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依法治国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套科学的制度设计,更是一场自觉的社会实践。预计四中全会后,政府权力的界定、行使、监督会相应明确,法院的司法改革也将大刀阔斧,对于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金公司表示,目前,中国市场所隐含的股权风险溢价持续攀升并达到历史高位,所反映的是中国经济当前面临经济增速持续下降、经济活力不强、结构失衡、可持续性饱受怀疑等问题,这些问题的重要根源之一就在于中国企业和居民所面临的制度环境。目前政府与企业的边界、权力与市场的边界缺乏清晰的界定,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导致经济运行成本高企,活力不强,可持续性遭疑。“依法治国”有望降低企业经营环境不确定性,降低中国资产的风险溢价。
“经济上要想上一个大台阶有赖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是向改革要红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要让市场更有效率,前提条件就是法治和治理水平的提升。只有让公平更加凸显,减少过多的行政干预,减少腐败现象,才能提高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使生产力得到释放。
重点
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
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言,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普遍认为,重构公权力,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是此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所在。
刘俊海对记者表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实现科学立法与规范执法。“要进一步做到科学立法,实现立法科学化。过去,部门利益往往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立法机关在编制、经费上都得不到充分的保障,经常出现委托行政机关立法,行政机关部门起草法律往往是跑马圈地,部门利益法律化。同时,立法的可操作性不强,过于原则化。
他强调,要规范执法,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对于行政监管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而对于公民来说,则应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要框定市场和政府的边界,打造服务型政府,打造法治、透明、廉洁、勤勉的政府。要严格按照法治的原则,规范政府的权力,真正把政府的行政权关进笼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治是”保民“”治官“的统一体。在法治的框架下,规范政府行为、规范行政权力,有助于在制度上预防和清除公务员的道德风险以及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提升政府公信力。规范执法的关键是公权力的重构,压缩审批权,能不审批的尽量不审批,只有为了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才能例外,并且应当进行严格解释。另一方面,要赋权,赋予行政监管事中事后监管权,形成监管机构之间的无缝对接,建立跨市场、跨地域、跨产业、跨部门的24小时全天候的360度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信息查询和应用体系。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过去10多年,虽然把政府职能转变作为市场化改革的重点,但由于政府与市场关系边界的模糊,政府保留了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使得行政配置资源的格局很难改变。他认为,应当加快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立法。确立以政府与市场关系立法带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思路,从修改完善企业国有资产法律体系、国家宏观调控法律体系、市场监管法律体系等入手,厘清政府的职能边界,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此前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国务院对削减行政审批项目提出了明确的数量要求,这是必要的。但减数量不是目的,目的是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议继续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厘清市场作用与政府职能的边界,对经严谨分析论证确应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切实纠正有的部门避重就轻,放虚不放实、放小不放大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