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方案已出齐
原标【官媒: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方案已出齐】
据官方媒体《经济参考报》报道,截至目前,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全部出齐,办法除确定改革范围和缴费基数外,还提出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向“中人”发放过渡性养老金,部分地区明确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根据国务院去年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后,各省份陆续出台实施办法,对缴费和待遇、改革的范围、改革前后待遇衔接、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进行了明确。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中人”的待遇如何过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各地实施办法均明确提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不过,对于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计发等问题,一些地区尚未给出具体过渡办法,未来或将另行制定。
此前据《法制晚报》报道,全国已有19个省份明确了过渡期时间,这19个省份分别是广东、北京、云南、甘肃、陕西、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吉林、辽宁、江西、广西、宁夏、河南、内蒙古、重庆、安徽、浙江等地,均在意见中提出,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