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下发“八条底线”,资管投资杠杆收紧

2016-05-20 09:09:40来源:中原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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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2.0版本据传已于今日下发至相关单位,虽然此前监管也就“八条底线”做过多次规范及指导,但此次《细则》为2015年3月份后首次以文字版形式下发正式征求意见稿。与2015年3月份公布的版本相比,最大的变化在于新细则对资产管理计划杠杆倍数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同时再次重申不得为配资提供便利。UFA中原财经_中原网·财经频道

  其一、此次《细则》中明确表示,资管计划不得直接或间接对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股票类、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1倍;为管理符合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股票类资管计划杠杆倍数不得超过2倍;期货类、固定收益类、非标类资管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3倍;其他类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2倍。UFA中原财经_中原网·财经频道

  与此前的版本相比,杠杆倍数约束大大加强。在2015年3月份的版本中,《细则》对结构化的分级资管计划仅要求杠杆倍数不得超过10倍。但在去年股灾期间,杠杆成为风险爆发点,监管层也曾对多家基金公司这类结构化资管计划进行摸底。UFA中原财经_中原网·财经频道

  此外,上述产品不得变相投资于结构化产品。通过穿透检查,结构化资管计划嵌套投资其他结构化金融产品的也不被允许;集合(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的总资产超出净资产的140%也被严格限制。在设立结构化产品时,资管机构需要对结构化资管计划劣后级份额认购者的身份及风险承担能力进行充分适当的尽职调查;并且在资管合同中需要充分披露和揭示结构化涉及及相应风险情况、收益分配情况、风险措施等信息。UFA中原财经_中原网·财经频道

  其二、《细则》明确,资产管理业务不得从事违法证券期货活动或为这类业务提供交易便利。此外,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交易通道、投资者介绍等服务或便利;不得外接未经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认证的其他交易系统,为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提供端口服务便利;不得设立伞形资管计划,子伞委托人(或其关联方)分别实施投资决策,共同用一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期货账户。UFA中原财经_中原网·财经频道

  壹佰金专业分析师认为,此次监管收紧可能是导致此次下跌的主要原因,对资管投资杠杆的收紧直接导致股市流入资金减少,对市场而言无疑是负面消息,目前市场本身信心就不足,情绪比较低迷,此次监管收紧也是避免资管过度加杠杆导致风险危机。UFA中原财经_中原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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