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要求机构自查整改 资管业务降杠杆、杜绝保本
据财新消息,多地证监局近日向辖区内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期货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开展私募资管业务自查整改,重点针对“保本”类和结构化资管计划产品。这是监管层落实新“八条底线”的后续督导工作。
新“八条底线”是指今年7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较之此前的“八条底线”在多方面提高了监管要求。
具体包括资管计划名称中含有“保本”字样、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杠杆倍数超标、结构化资管计划嵌套投资其他结构化金融产品劣后级份额、结构化资管计划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40%、委托不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等情况的产品。
在杠杆限制上,股票类、混合类结构化资管计划的杠杆倍数不能超过1倍,固定收益类结构化资管计划不能超过3倍,其他类结构化资管计划不能超过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