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银行依据人行261号文调整部分业务规定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打击电信诈骗、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我行部分业务规则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
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我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如借记卡、具备转账缴费功能的活期存折,不含信用卡),如在我行已持有I类户将不能再新增开立I类户。
二
通过自助设备发起的非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将在24小时后到账,我行账户发起的转账可在24小时内致电4008308003(借记卡)或95508(信用卡)客服热线申请撤销。
三
我行VTM、自助设备的信用卡还款功能仅支持广发借记卡还广发信用卡:向本人信用卡还款,资金将实时到账;向非本人信用卡还款,资金将延迟24小时到账,在24小时内可致电4008308003(借记卡)客服热线申请撤销。
四
个人网银、手机银行单日累计转账金额超过5万必须使用Key令或Key盾,请有大额转账需求的客户持银行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网点申领上述安全认证工具,以免影响您的正常交易。
五
我行将通过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提供实时转账、次日转账等多种方式供您灵活选择,我行账户办理的转账可在次日发起转出前通过4008308003客服热线或网银、手机银行申请撤销。
六
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电话银行等非柜面转账功能时,可约定转账日累计限额、日累计笔数和年累计限额。如转账超出约定的限额和笔数的,请到我行网点办理。
七
为保障资金安全,请您根据需要主动撤销已经不用或极少使用的账户,若发现身份被不法分子冒用开户的,应当及时至我行办理销户。
八
我行将根据监管的要求,对“在我行持有较多账户”或“一个电话号码对应多个客户”的客户联系作进一步核验及清理。
九
自2016年12月31日起,我行账户在办理行内通存通兑,行内异地转账将免收交易手续费。
十
自2017年1月1日起,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纳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涉案账户”名单的银行账户,我行将中止该账户所有业务并短信通知开户人,如开户人未在3日内前来我行网点重新核实身份的,将暂停开户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的非柜面业务,直至重新核实账户开户人身份后,可以恢复除涉案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业务。
十一
对于有明显理由怀疑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我行有权拒绝提供开户服务。对于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我行将暂停其非柜面业务,客户可以前来我行网点重新核实身份恢复业务。
十二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我行将在5年内暂停其账户非柜面业务,3年内禁止其新开立账户。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致电客服电话或咨询营业网点。欢迎您继续使用我行服务。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