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改善综合配套条件 加快推进个税改革进程
“目前,个人所得税公平程度还不够,存在同样收入、同样税收待遇不够,因此需要进行综合制改革。综合制不容易到位,就走综合与分类改革相结合的路。个人所得税的综合与分类改革要起步,需要有相关的税收征管制度配套改革。”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志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日,财政部就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回答:实施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构建新的税收征管制度,建立与综合征税相配套的税收征管体制。财政部将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修订《税收征管法》,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推动现金交易的规范管理等社会综合配套条件的逐步完善,为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将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
杨志勇指出,综合征收下,对个人收入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的要求会远远高于目前的分类所得税制。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收入分配改革总目标,个人所得税改革总的原则是“增低、扩中、调高”,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收入者比重,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杨志勇认为,从现实角度来看,个人所得税不仅仅要做好综合与分类改革工作,更要做好现金管理工作,让所有根据税法应该征收上来的个人所得税能够收上来,这更有助于公平目标的实现。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有经济思维,而不是要不惜一切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