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药养医"机制不复存在 督查少开药多挂号
原标题:医改“以药养医”机制不复存在 将督查少开药多挂号
调查中,穆阿姨以前长期在一个科室可开的药品,现在必须在两个科室分别挂号才能开
今天,北京市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满月”。监测数据显示,医改后本市药品采购费用和药占比均有所下降,市卫计委表示这符合医改的预期,以药养医的机制已不复存在。
医改以来北京青年报记者走访多家医院了解就医变化。有患者反映,药费虽然降低了,但挂号次数却增多了,同样的药量以前挂一次号可以开齐,现在需要分多次挂号。患者表示困惑:“医院是不是为了多挂号而刻意减少开药量”?
对此市卫计委表示,如果是正常合理用药应向百姓说清,如果是医院故意少开药、或者故意少开药让百姓多挂号,各医疗机构必须纠正。接下来本市将对不合理的“多挂号”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如有这类情况将认真核查并处理。
医改前后患者在同一家医院同一个科室开同一种药,在患者病情无明显好转的情况下,从两盒减到了一盒
调查一
单次开药少挂号次数增多
案例1:门诊开药2盒变1盒 挂号次数翻倍
定期在朝阳区某三甲医院看皮肤科的周先生,原本半个月来一趟医院随诊拿药,最近一周就要来一次。在周先生提供的处方单上北青报记者看到,3月份该院皮肤科为周先生开具了用于治疗湿疹的“依巴斯汀片”两盒,可以吃两周。4月12日的处方单上,同样的药则变成了一盒。“我的病情没有明显好转,由于季节原因还有点加重。但医生说按规定现在只能开这么多”,周先生说。
“医改后这个药一盒便宜了4.64元,一个月4盒便宜了18.56。但是我要多挂2次号,以前一个月挂号2次自费10元钱,现在挂号4次自费40元。药费是便宜了,但挂号费变多了”,周先生表示,也想过去社区开药,但家附近的社区医院没有这个药,因此只能继续在大医院开药。
案例2:输液5天 为开药挂号5次
4月底,莹莹(化名)因支气管肺炎在通州区一家医院就诊,根据其病情医生建议她输液五天。拿到医生的处方单后莹莹的妈妈发现,处方单上只有一天的药量,这意味着输液五天中,每天都要重新挂号开药。
莹莹的妈妈表示困惑,“以前我在这家医院看病,输液三天,大夫开一张单子我就把三天的药拿齐了,每天过来直接输液就可以了,现在要挂五次号,医事服务费需自费10元,输液五天下来,仅挂号费就花了50元钱。”
院方:急诊输液需每日根据病情调整
对于莹莹的情况,通州区该医院表示,门诊输液患者交一次医事服务费可连续输液三天,但在急诊,医生要根据患者具体病情做出治疗方案,尤其是类似肺部感染这些病情变化不确定的疾病,医生不能按照慢病管理的治疗方案,一次性开出几天的输液量,需要随时根据患者体温、血象、胸片等临床指标调整治疗方案。因此,医院要求对急诊就诊患者每次只开一天输液量。医院同时表示,已多次向临床科室强调,杜绝多收医事服务费行为。
官方:纠正故意少开药让老百姓多挂号行为
针对患者反映的情况,昨日北青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卫计委。市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说:“百姓反映强烈开药少、每天去要挂号的问题,我们态度是明确的,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对待,如果是正常合理用药应向百姓说清楚”,高小俊强调,“如果是医院故意少开药、或者故意少开药让百姓多挂号,各医疗机构必须纠正”。
下一步,相关督查机构将组成督查组,对类似问题进行重点督查。高小俊指出,市卫计委一直要求各医疗机构在医改进程中必须做到“改革与改善同步”,同时要纠正不合理用药,在保证患者安全用药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方便患者。如发现医疗机构不按要求规范医疗服务和用药问题,将认真核查并处理。
高小俊也表示,在医改进程中,各医疗机构在改善医疗服务方面可能存在不足和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我们欢迎患者朋友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以便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调查二
跨科开药收紧一种药挂一次号
对于部分慢病合并其他症状的患者来说,跨科开药收紧,也增加了挂号次数。5月4日下午,63岁的穆阿姨像往常一样从东五环来到东三环附近一家医院开高血压和抗抑郁的药物,但被告知两种药需在两个科室分别开。“原来挂神经内科,降压药和抗抑郁的药一次就给我开齐了,因为我是慢性病,一直都这么吃,控制的也挺好。大夫今天告诉我,现在分得细了,只能开降压的药物,抗抑郁药得再去挂别的科室”。
官方:专科医师可酌情跨科开处方
北京市卫计委表示,为方便患者就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专科医师可酌情跨科开处方,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代开其他专科处方应属于目前该疾病治疗过程中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是连续治疗,病情无进展,不需要调整治疗方案,包括药品、剂量和时间等。其次,院内系统药可以查看其他专科医师对患者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案的记录。市卫计委强调,医师的诊疗仍应当以本专业疾病为主,根据病情需要代开其他专科药物为辅,如需跨科开处方,应做好病历记录。
此外,在解读化验检查报告方面,在一个诊疗单元内完成的各项化验检查,患者持报告结果请接诊医生解读的,不再收取医事服务费。
文/本报记者 张小妹
摄影/本报记者 郝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