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贸易摩擦下的金融体系要与实体经济同甘苦
近期中美贸易摩擦引发对我国金融风险新的担忧。在此情形下,构建现代化风险管理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金融的本质在于不确定性条件下的资金和资源配置,金融市场就是交易和分散风险的场所。现代金融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不仅包含对风险的规避和控制,也强调对风险的承担、分散、转移和吸收,从而缓释不确定事件对经济体系的冲击和影响,最终以融通资金和分担风险的形式促进对实体经济的创新和发展。因此,贸易摩擦下的金融体系,要通过现代风险管理机制积极承担和主动管理相应的风险,与实体经济同甘苦、共进退。
现代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主要是通过内部控制、对冲缓释和经济资本管理等各种机制增强经济主体面临不确定性冲击的经济韧性。与金融危机和自然灾害等一样,贸易摩擦带来不确定性和风险也是市场经济体系需要面对的正常现象,应该被具有韧性的市场吸收和消化,通过正常的市场化风险管理机制化解。不确定性和市场波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应对不确定性和市场波动的机制和能力。市场波动本身也是市场化的经济体系转移分散和吸收消化风险的重要表现形式。我们要以此健全市场和机构运行机制,增强其应对不确定因素的能力,进而增加整个经济运行的韧性和稳健发展能力。
现代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对降低中长期风险更加重要。我们一方面要利用风险偏好和限额管理机制,化被动的贸易争端为主动的市场和产业结构调整改革,以前瞻性的现代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来促使长期风险降低。另一方面,通过注重前瞻的风险效率选择机制支持创新,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其精髓在于将风险管理和发展有效统一起来。这就意味着,我们要摒弃落后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将风险视为问题和危机从而将风险管理局限为一种“一放就乱”的危机处理机制,也包括将风险管理简单地视为风险规避而采用一刀切的消极规避策略,导致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管就死”。
中国现代化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已有一定基础。近20年来,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成就是银行业实施巴塞尔协议并带领整个金融行业开展现代风险管理体系建设。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中国首次开展银行注资,大幅提高银行资本充足水平以达到巴塞尔协议(巴一)要求的8%国际标准;2004年,与新巴塞尔协议(巴二)同步推出中国首个银行资本监管规则;2007年,正式启动大型银行全面实施巴二,并带动中小银行乃至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系统化的现代风险管理体系建设;2009年,中国正式加入巴塞尔委员会;2010年巴三发布后,实施态度更加积极。
我国实施巴塞尔协议的历史性工程为应对贸易摩擦引发的金融风险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条件。一方面,巴塞尔协议是集现代风险管理发展之大成的协议,系统反映了现代风险管理运行机制。通过实施巴塞尔协议,我国金融行业基本树立了基于风险的现代金融管理理念,基本建立了现代风险管理的流程和体系及技术系统,风险管理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资本实力和资产质量大大提升。另一方面,巴塞尔协议被喻为银行业的“联合国宪章”,是发达国家主导的市场经济规则的代表。中国实施巴塞尔协议20年,代表了中国遵守和积极融入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市场经济规则的不懈努力,也为中国与发达国家搭建了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共同语言平台。
(作者:陈忠阳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美国富布莱特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