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类金融产品可参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
6月1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牵头,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政策文件,目前进展顺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多类金融产品均可参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分析人士指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该政策的出台将使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迎来新机遇。
拟考虑采取账户制
1994年,世界银行出版的《防止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及促进增长的政策》提出了“三支柱”养老制度。其中,第一支柱指公共支柱,即由政府主导强制实施、覆盖全体公民的养老体系。第二支柱是企业补充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即由个人自愿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并且由政府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公民获得更高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表示,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只有通过多支柱的养老金制度科学组合,实现政府、单位和个人的三方责任共担,才能够更好地分散风险,促进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性。
眼下,我国养老金体系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支独大”,但可持续性存在风险;第二支柱补充养老金制度进展缓慢,待遇水平充足性有限;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金刚刚起步,占比微乎其微。而此次多类金融产品均可参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再度释放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积极信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信息显示,拟考虑采取账户制,并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都可以成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产品,通过市场长期投资运营,实现个人养老金保值增值。
第三支柱发展或超预期
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得益于政策利好且受市场需求拉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前景可期。
民生证券指出,我国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仍相对滞后,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覆盖面小,难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通过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提升整体养老保障水平的客观需求,因此加快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迫在眉睫。
另有业内人士表示,在推进速度上,第三支柱的发展可能超预期,增速快于第二支柱。一个完善的第三支柱无需经由企业发起,政府可直接面向个人推广相应的税收优惠的养老金产品,从理论上说覆盖的人群可远大于第二支柱覆盖的人群,在账户的灵活性和投资的灵活性上也高于企业年金账户。
分析人士指出,虽然个人养老账户相比企业年金账户具有更高的投资灵活性,但在金融投资知识教育开展不充分的环境下,投资者可能做出盲目的选择,或者干脆不做出投资决策,因而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开展合格默认投资(QDIA)制度具有必要性。QDIA是指养老金计划参与者未对账户的投资做出选择时,资金默认投资于指定范围内的基金。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