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O行业获国务院“大红包”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18项举措来推进线上线下(O2O)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在金融领域方面,《意见》特别提出要支持线上线下互动企业引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支持不同发展阶段和特点的线上线下互动企业上市融资。
《意见》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跨境支付、股权众筹融资、供应链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完善支付服务市场法律制度,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常态化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和资源整合。健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
上海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研究院副教授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方面的支持一方面有利于实体店的商业模式创新,另一方面有利于从事新商业模式的企业创业,这些都有利于利用互联网将线上线下服务结合起来。
《意见》也加大了O2O财税支持力度。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的,可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有关优惠。
中投顾问高级顾问刘建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简政放权可以进一步提高对外贸易开放水平,放开商贸物流的限制。同时,加快构建完善贸易流通体系,建立健全的流通规制体系。
刘建修表示,可以从两个方面促进外贸的线上线下融合。一方面,各地方、部门都不能够增设线上线下相关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同时简化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让连锁企业、网络零售企业以及快递企业享受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另一方面,将管理规范秩序和保护权益相结合,创新管理理念和体制,促进线上与线下的互动。